小学二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7-01-13 13:00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民族的未来。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做法制手抄报让你更加了解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学二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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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

小学二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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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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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的资料

一、法制案例

案例一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二、著作权

1.著作权的概念

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民事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中,它同版权系同义语,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前者指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再现作品获得报酬权,二是演绎权。

2.著作权的主要内容

《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保护的作品包括:(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但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至于作者死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三、法律名言

1)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2)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3)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4)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谟耶克斯

5)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6)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7)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8)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9)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10)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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