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通告

发布时间:2017-04-09 11:36

校园安全建设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有看见过哪些校园安全通告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校园安全管理通告,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园安全管理通告

校园安全管理通告范文一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针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公告如下:

1、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校园。如确因办公事须进入校园的,必须先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经登记,查验后,方可入校。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孩子的,经学校门卫和保卫人员验明身份后方可在接待室等候,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在课余时间与孩子见面。

2、通学生必须凭校牌和通学证方可出入校门。

3、严禁任何学生骑单车、摩托车和电动车上学进出校园。

4、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散步、闲逛、玩耍、打球。强行入校门者,学校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学校高考前不接洽任何单位或个人来校打球。

5、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打开水、购餐。严禁家长进校门,给学生送饭菜和零食。

6、严禁爬墙外出或上网。严禁下河塘水库洗澡。如有违者,学校将派人立即遣送回家。

7、严禁学生不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校牌和经审批的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方可外出,必须按时返校。

8、学校保卫工作人员有权对校园内任何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其携带物品实行盘查。学校保卫工作人员对拒不接受检查或无理取闹者,可采取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学校教工和家属的机动车辆必须张贴上隆回二中通行证,并凭通行证出入校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午睡期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入校园。

10、自本周起星期日第七、八节课不允许任何学生外出。

1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校园安全管理通告范文二

各系、各部门:

为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进出管理通知如下:

1、学生凭学生证、学生卡(其他无法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无效)出入学校大门,未携带学生证或学生卡的学生须在身份得到证实并在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后才能进入学院,随身携带大件或可疑物品的,须接受检查后方可进出。

2、学生家属、朋友来访的,应先联系好被访学生,得到门卫放行许可并填写好会客登记单后,由被访问学生带入学院。

3、学校公车及学校职工车辆出入校园应将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处,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通行证借与他人使用。无通行证车辆进出校园的,需接受检查(含车内及后尾箱)。

4、教职员工的来访人员应先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在与教职工取得联系并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方能进入校园。

5、外来(无证)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原则上车辆不许入内;无证车辆及人员外出校园时,门卫须对其进行严格检查后,才可放行。

另,20xx年3月4日至19日期间,学院南侧门暂停开放,除公务车辆,所有师生员工均经由东大门出入。

以上情况,希各部门负责人,各班主任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确保人人知晓,严格执行。不配合检查并以此为借口扰乱正常秩序者,学院将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xx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3月3日

校园安全管理通告范文三

各部门、各经营服务单位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辽教电(20XX)2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校园内,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经学院同意并批准,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院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校园内(含宿舍内)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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