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

发布时间:2016-11-18 16:12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 自主创新 财税政策

论文摘要: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意义重大,但光靠企业自身的努力远远不够,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更是如此,因此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除了企业自身的积极主动之外,还需政府的财税政策支持。本文通过对安徽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的分析,结合现行的财税政策,提出促进安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措施。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本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更是如此。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小企业占到企业总数的99%以上,并且创造了我国GDP的60%以上份额,上缴国家税收占到总税收收入的50%,在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中,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到75%,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缓解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意义重大。特别是在当前国际经济低迷的情形下,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有必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尤其是在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方面提供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就显得很有必要。安徽作为中部地区一个不太发达的农业大省,也有很多的中小企业,在促进安徽经济发展,吸纳安徽富余劳动力和人才就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在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面临许多困境,急需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以便在促进安徽经济在中部经济中的率先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现实意义

中小企业作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确保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繁荣、缓解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随后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的来临,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面临着能否生存的风险,特别是小企业,抗风险能力更弱。目前,受世界性经济萧条大环境的影响,我国部分省份已经出现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倒闭破产的现象,部分企业勉强维持生存。因此,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有必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9月,安徽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了14.6万户,其中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为7,913户,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面临自主创新能力不够、核心竞争力不强、融资难、贷款难等许多难题,严重制约了安徽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安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中小企业经济总量不大,与其他发达省份相比,发展速度较慢;二是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层次方面档次低、能耗高、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综合竞争力较弱,缺乏核心竞争力;三是中小企业实力较弱,资本积累不足。目前安徽中小企业平均负债率大概在60%左右,少数企业甚至超过100%,严重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四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以粗放经营为主,资源消耗过大,非物质要素对企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现行促进安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评析

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构架。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随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多次强调,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自主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体到安徽而言,从目前的财税政策来看,虽然安徽在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方面也有些相应的财税激励措施,但是与其他国家、国内发达省份系统全面的财税政策与措施相比,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下就目前安徽中小企业能够享受的财税政策做一简要分析:

(一)2006年8月29日,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安徽省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要求,推进《安徽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的实施,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决定联合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安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安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中,在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方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可操作的相关细则和实施办法。

(二)2008年2月25日,为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安徽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财政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要建立以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财政科技投入体系,建立财政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机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此外,要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落实民营科技企业与国有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的同等待遇。这些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09年2月2日,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的意见》,要求国家和安徽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在创新型企业先试先行,并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财税政策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关于企业研发费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加大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政策等等,把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落到实处。但是,目前我们还未看到具体的、可操作的可行办法。因此,结合安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适时提出促进安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三、促进安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建议

当前安徽中小企业的发展既面临国际经济环境不景气的不利影响,又面临自身资金、技术薄弱、发展势头受限的被动局面。改变这种现状,增强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既需要企业自身的动力,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

(一)真正建立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不得随意变动和挪用,力争到2010年,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同时省级应用技术研发经费要力争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财政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投入力度,多种方式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二)真正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两税合并后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增加了部分费用的扣除;2008年11月和2008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应的实施细则,修订后的部分税收条款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但我们应当清楚地了解到,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基本上带有适用对象的普遍性,所以对于促进安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方面意义不大。要想真正推动安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必须在税收政策的实施方面加大对扶持对象的税收优惠力度,只有在这种差别待遇的税收优惠政策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积极性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目前,可以考虑在中小企业的所得税计算方面加大费用扣除力度,加速资本折旧力度,减少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在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增加扣除,缩小税基,减少应纳税额,减轻企业税负,做到让利于企业,增强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创新积极性。

(三)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创新是企业的灵魂所在,实施创新的主体显然是企业富有创新积极性的人才,因此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要出台支持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支持教育人才培训与科技人才需求的共享对接、建立有力于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奖励制度,为提升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支持。

参考文献:

[1]周平.我省13万中小企业遭遇“钱荒”[N].安徽市场报,2008.9.5.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财教(2008)144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3]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意见的通知.科策(2009)12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预(2008)153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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