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流动人口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5-12 11:47

流动人口需要随时注意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做好相关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广大流动人口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致广大流动人口一封信篇一

广大来沈朋友:

你们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全面实施,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和谐沈阳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01

居住证申领条件

《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或在同一县)。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认定标准为在社区警务平台登记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凡大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具有使用权的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私有成套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02

居住证申领受理

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03

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签注手续,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签注。

04

居住证持有人在公安机关享有的便利

居住证持有人凭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办证权利。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持居住证和户口簿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业务的,可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材料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对不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人,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按照《辽宁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派出所设立了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为办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及《居住证》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亦希望广大来沈朋友理解和支持沈阳公安工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沈阳人民,净化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衷心感谢广大来沈朋友的支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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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流动人口一封信篇二

牛塘镇广大流动人口朋友:

您好!

真诚欢迎您来我镇居住、生活、工作和创业,为了我们共同居住的家园更加美丽、和谐、幸福,我们温馨提示您:

如果您是居住满六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项目:

①为您建立规范的个人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您的健康状况;

②为您提供健康教育,提高您的健康素养;

③为0-6岁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疫苗并建立预防接种档案;

④为您提供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政策;

⑤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建立保健管理档案;

居住满一个月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如果您是居住满三个月以上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①避孕药具发放;

②孕情、环情监测;

③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

④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

⑤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医学检查。

以上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免费方式为:(1)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报销支付;(2)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工作单位按规定报销;(3)无工作单位的,凭现居住地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手术介绍信到“武进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直接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可凭计划生育手术票据到现居住地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按规定报销。

当您准备生育孩子时,必须到牛塘镇计划生育服务站(0519-69870878)办理《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程序为:双方户籍均为常州市外(指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金坛外)的流入已婚育龄夫妻,到女方现居住地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领取《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领取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男女双方居住证、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基本材料。

计划生育是国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靠您、靠我、靠大家。衷心期望广大流动人口朋友们能够一如既往理解和支持我镇卫生计生工作,我们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将随时竭诚为您提供周到、优质、满意的服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最后,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牛塘镇卫生计生科

2016年11月

致广大流动人口一封信篇三

东营区辖区的流动人口朋友们:

您们好!

欢迎你们来到东营区创业和生活。您在我区居住期间,我们将按照“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的原则,竭诚为您提供卫生计生服务,希望能为您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也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需要您配合做到的有哪些?

如果您在我区有常住计划,请您在离开户籍地前到户籍地计生部门登记,并在到达我区后及时主动到所在社区或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报告您个人信息,我们将为您建立档案卡,以便及时为您提供服务。

二、您在居住地可以享受哪些计生均等化服务?

1、免费接受有关计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服务活动;

2、到现居住地避孕药具发放点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3、到现居住地所属镇街计生服务站免费进行查体服务,工作人员会将您的查体结果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给您的户籍地,免去您来回奔波的辛苦;

4、免费享受我区组织的孕前检查、孕期优生监护项目。

5、享受生育异地登记服务。

三、您在居住地可以享受哪些卫生均等化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住6个月以上者,可到所居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2、预防接种服务。居住满3个月的0-6岁的流动儿童,可就近到所居住辖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并享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

3、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为流动孕产妇和0-6岁的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并接受相关妇女儿童保健服务。

4、传染病防控服务。免费参加有关艾滋病、梅毒、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的知识讲座及宣传服务并可以免费获得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救治服务。

5、健康教育宣传服务。免费参加我区组织的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知识讲座、健康义诊等服务,提升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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