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劳动合同样板

发布时间:2017-01-06 14:38

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延续性: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延续性渊源于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的自然属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装店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服装店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 方(雇方): 布凡服饰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下,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

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试用期1个月。

二、工作内容(录用条件)

1、甲方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

2、乙方经商场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乙方上岗必须压扣 工资在甲方处,作为押金,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退回押金。

4、甲方安排乙方实行 小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以营业时间为准。

5、月销售额不能低于人民币 万元(不含 万元)。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2、甲方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贡献调整底金和提成。

3、底金 元/月、提成按销售金额 %计。

五、劳动纪律和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劳动、职业卫生规定的营业场所。

2、乙方无故缺勤或迟到,按月底金/当月应出勤天数进行考核。

3、乙方应端正劳动态度,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卫生规程和安全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4、乙方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⑴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乙方违反甲方和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含不按规定时间到岗上下班或不假外出),经说服无效的。 ⑶乙方如在中途违约,扣除当月底金及提成。

六、经济补偿:

在合同期内,如果一方单独私自解除合同的,应赔补对方。

七: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如有涂改、或代写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身份证

签订合同日期:201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日期:201 年 月 日

服装店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

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试用期内不合格和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为上午 到晚上 。每月休息4天。

五、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基础工资1400+销售提成。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进货价格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员工无法完成本店的工作或对本店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填写离职申请,且不可在与本店产生竞争的区域从事相同工作。

3、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八、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服装店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方: 服装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20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 本合同20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营业员 岗位工作。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本职工作,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日班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

(二)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二)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最低劳动保障执行。

五、福利待遇

(一)签约二年可享受 天年假,7月、8月有高温补贴。年假的天数与签约的年数对等。

(二)签约二年以上可享有双倍年假。企业内部竞争高一级岗位升职将获优先考虑。签约年限少于二年的不具有同等待遇。如高温补贴,修年假,优先升职加薪与特别奖励等等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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