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型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16-11-07 17:34

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看完小编整理的创业型小微企业后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微型企业创业所需资料

钱不够投资网店怎么办?

一.怎样把网店做到同地区最大的想法?

钱不够投资网店怎么办,项目最好和政府行为挂钩,互相提携。可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一组织形式。扶持对象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总额的50%。

二。公家求名,私家求利的典型组合的说明。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为先、定向扶持”的原则。1个优惠政策=100商机=1000能人。

(1)从2012年起,全省每年扶持创办2万户微型企业,新增就业人员10万人以上,孵化一批具有稳定成长前景的微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队伍。

(2)从2012年起,全市每年扶持创办微型企业5000户,新增就业人员25000人以上,孵化一批具有稳定成长前景的微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队伍。

三。私家引公家全额投资的说明。

1。(1)从我市实际出发,“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政府给予10万补助、20万元的税收奖励、20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支持。”贵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芹说,贵阳市政府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提出“5个放”:放宽、放活、放心、放胆、放手。

(2)从我省实际出发,采取“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即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补助,15万元的税收奖励,15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支持。

2.(1)省内财政补助政策。创办的微型企业,在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并经审核合格后,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按省、市、县7:1:2的比例分担,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年终清算。

(2)税收奖励政策。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我省对微利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省级及以下地方留存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总计不超过15万元。

(3)融资与担保政策。

1)贵阳市内地区:融资担保政策规定,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以以自有财产抵押、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向当地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20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

2)省内地区: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以自有财产抵押、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

到当地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15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

(4)其它扶持政策。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享受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政策,即所有涉及微型企业创办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创办的微型企业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支持的,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5)。承办费用为每个微企单位总计2万元,办成之前先行交5千元,办不成5千元全额退还;办成功补尾款1万5千元。

创业型小微企业

四。公家重点扶持的项目介绍。

1。(1)结合贵阳市实际,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居民服务、民族手工艺加工、特色食品生产等生产型、实体型微型企业。重点支持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小河、金阳等基础好、条件优、优势突出的区域发展家政、养老托幼等生活服务类微型企业。

(2) 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的微型企业。

(3)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的微型企业不列入扶持范围。

五。三方合法组合的介绍。

1.官方:微型企业创业所需资料:(以最新为准)。

2.私方:微型企业扶持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并安排5人及以上人员(含创业者)就业;

(2)具有本省户籍(含集体户口);或来筑居住一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证的外省籍人员。

(3) 无在办企业。从业人员四名身份证复印件。

(4)创业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本人一寸照片二张(创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

(5)公司所在地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二份,如果是住宅房,则需社区开一张住改商证明,如果房屋本身是商业用房就不用开。如果不是本人房子就还需房屋租赁合同(40平方以上,含40平方)。

3.承办方为私方和政府职能部门公共关系全程衔接代办:

(1)负责向工商、财政、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国税、地税、人行、银监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工作的协调。

(2)负责向私方提供微型企业贷款最新配套全套文件、要求、办法、时限、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2)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申请表。3。微型企业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表。4)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5)。微型企业贷款申请表

(3)办理期限一般为一个半月,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4)微型企业贷款承办团队承诺责任:

1)。微型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属于志愿者团队性质。2)。24小时全天候联系,即时沟通。3)。贷款到私方帐号为准,承办方工作完毕终结。(不含微企税收政策落实事项)。4)。2人作业,不影响工作。(5)。全程负责最新配套全套文件,灵活为私方量身定制打造无缝对接,符合微型企业贷款政策所有要求。

中投保携手优客工场 加速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

4月18日,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投保”)与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优客工场”)在北京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投融资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加速器”、“创业助推器”服务。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中投保公司和优客工场将在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以为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为媒介,通过债权融资以及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探索融资担保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在债权领域,通过多层次结构化担保机制的设计,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分担项目风险,助力创业型小微企业发展;在股权领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帮助小微企业实现从科技研发、技术转移到上市的快速成长。

此次战略协议的签署,是签约双方助推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有益探索和尝试。项目高度契合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以中投保良好的信用增进能力为基础,依托优客工场的平台优势和管理经验,通过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模式,帮助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获得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加速其孵化成长,将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及推进供给侧改革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中投保是国投成员企业,为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会长单位,国内权威评级机构给予公司AAA的信用评级。作为我国首家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中投保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作为首要任务和立足之本,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不断探索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模式。目前,中投保已经形成了八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模式,分别是:与上海市政府合作的受托担保模式、与北京市合作的股权投资模式、配合财政部开发的政府采购担保模式、与世界银行合作的节能环保担保基金运作模式、配合建设部开发的在工程中引入担保机制的工程保证模式、配合海关总署开发的小微企业快速通关的海关担保模式、小微企业投贷保联动业务模式、国家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受托管理模式。

截至2015年底,公司累计担保总额达4182亿元,在公司服务的2万多客户中,中小微企业客户数占到80%以上,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中投保公司专设小微金融担保中心,探索助力中小微企业成长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投保公司适时调整发展战略,确定了“信用增进、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三足鼎立的业务布局,全面开启了转型升级的新征程。2015年12月,中投保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进一步增强了发展基础和承载能力,以更好地为普惠金融、服务民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提供创新支持与服务。

据优客工场创始人毛大庆介绍,优客工场的使命是“让创业简单,让生命精彩”,面向新一代创业者,打造一个创造者社群,以物理办公空间网络为基础,为创业创新群体构造多维度服务体系,帮助他们专注于自己热爱的事业本身,大幅降低创业成本。更重要的是,优客工场内的每家创业创新企业乃至每个创业者,都是这一创业社群和网络的“会员”,彼此间协作互助,打通产业链的上下游,连接共享,使创业不再孤单,同时也共同营造出更具幸福感的创业氛围和体验。优客工场的模式不仅对中国双创事业起到快速推进作用,其独特的国际视角也势必为中国共享经济走向世界提供最为核心的通道。

小型微型企业的界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其中,微型企业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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