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地名普查会议讲话
地名作为一种公共信息资源和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变化,因此,地名工作也总是面临着新的、更加繁重的任务。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市地名普查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全市地名普查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公共信息资源的专项调查,是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的重要基础工作。民政部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民政厅作了专门的部署,州政府也于 11 月 14 日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和州政府会议精神,动员并部署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刚才,市民政局局长罗哲同志传达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副局长、边界办主任才布合同志宣读了《合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名工作既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地名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往出行提供服务,特别是当今时代,随着人们交流交往的日益频繁,地名已成为生产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对地名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展第一次地名普查工作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尤其是 1998 年建市以来,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张,大量道路改造重建,导致许多老地名不断消亡,新地名不断涌现,部分地名不准确、不规范,有地无名、一地多名、重名、同音及用字和藏文翻译不规范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第一次地名普查的资料已经陈旧过时,远远不能反映我市地名的现状。加之地名管理落后,地名服务滞后,给社会交往、群众出行带来了困难,无法适应当前进行地名管理和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的要求,更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地名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来解决,要全面掌握我市地名现状,注销废弃地名,补充现有地名,同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准确把握目标,切实提高普查质量
这次地名普查从 2014 年 7 月开始, 2018 年 6 月结束,为期四年,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实施难度大, 任务十分艰巨。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按照民政部地名数据库配套的 12个大类、 117 个子类的地名类别和要素,对全市范围内的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调查核实,摸清、掌握、登录每一个地名构成的基本情况。 在普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到认识统一、组织有力、步调一致、相互配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保证普查范围及类型的全覆盖;开展地名标准化处理,切实治理地名乱象,实行地名规范管理;完善我市地名标志体系,建立地名普查档案,推动地名数字化管理,拓展地名信息的服务功能,确保普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确保普查质量。 要强化质量意识,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安全普查,严格按照省上制定的工作规程和我市普查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普查各环节工作,保证普查高效、有序推进。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和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规程,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认真调查、搜集和考证地名, 要严格按照省上制定的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相关要求,认真准确地填写、标注地名普查图 ,不得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这是普查工作中的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普查成果的直观体现,一定要严谨细致,确保准确无误。 市地名普查办公室要定期检查普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创新普查方法。 各乡、街道及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普查方式方法,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各类普查资料,要深入基层采取实地考察、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每个 地名的类别和要素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掌握每一类、每一个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各种属性信息,对调查发现的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重名、同音以及用字和藏文翻译不规范等现象,要按照工作规程相关要求,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命名、更名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 提高普查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尤其是 对神山等特殊地名在调查时更要充分调查研究其历史沿革,大量征求附近群众意见,慎重命名并准确翻译。
(四)重视成果应用。 要坚持“边普查、边应用”的原则,根据社会实际需要,加快普查成果开发利用。要对普查数据进行认真整理、深入分析和全面考证,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相应的专题材料或情况报告。要加快推动普查成果的转化,及时汇总公布相关地名数据,尽快编制地名图集和地名志等资料。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地名数据库,提升地名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五)提升管理水平。 要以全国地名普查为契机,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程序,推进地名规划工作,不断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护,健全城乡地名标志导向体系,为社会交往和群众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快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探索推广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推进新生地名文化建设,加大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力度。
三、切实加强对第二次地名普查的组织领导
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 “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 ” 的原则,尽快启动全市地名普查工作。各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名普查,把地名普查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市政府已成立了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街道也要尽快组建普查机构,配备人员,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特别要注意加强队伍建设,将具有专业水平、能吃苦、懂双语、作风扎实的人员调配到工作队伍中,确保普查工作有人抓、有人做、能做好。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完善联络员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地名普查办的主体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及时提供普查资料,特别要利用好地理国情普查、国土资源调查、文物普查、水利普查等成果,利用好近年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成果,避免重复普查造成浪费。探索政府主导与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路子,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分业务,采取与专业单位合作、项目外包、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完成地名普查任务。
(三)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工作开展。 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人员到位。要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地名普查工作人员的操作实务水平,把质量控制和科学规范作为地名普查工作的第一要务。民政部门要把握地名普查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并做到从紧掌握、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地名普查工作经费,保障地名普查工作正常运行。
(四)严格序时进度,推进普查工作。 这次地名普查工作,总体安排为四年时间。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上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各自普查方案,在工作上做到提前安排,在时间掌握上做到从紧从严,在实施步骤上做到科学合理。市地名普查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过程的跟进督查和考核,对形成的普查成果要及时、严格的组织验收,对地名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地名作为一种公共信息资源和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变化,因此,地名工作也总是面临着新的、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把握新形势下地名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以这次全国地名普查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创新地名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提高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提升地名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合作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谢谢大家!
全市地名普查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次重大的、为期四年的国情调查。为搞好这次地名普查,我市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等几个重要的相关文件,组织编写了普查培训教材,前期准备工作做得较为充分。市政府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好地名普查作出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普查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刚才,宣读了《枣庄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通过开展地名普查,形成一套系统权威的地名资料,对于巩固国防建设、传承中华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开展地名普查是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开展第一次地名普查距今已有30多年,这30多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张,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大量新的行政区域名称、居民区名称、街道名称、建筑物名称等不断产生,同时也有众多地名消失或发生变更,地名变化的数量、频率呈现出不断增多、加快的趋势。现有地名信息不全、不新、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同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展地名普查是加大地名文化保护力度的有效途径。 地名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4000多年前的甲骨文就有文字地名的记录。老地名中含有丰富的历史、地理、人文等信息,是研究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我市具有大量含有史料价值的地名,有的村庄已有千年以上历史,这些地名传述着我们先人迁徙的经历和与命运抗争的高贵品质。可以说,地名中的历史文化因素,是民族精神遗传基因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些年,社会上对地名文化缺乏认知,对古老地名随意更改和废止的现象屡见不鲜,命名盲目追求大、洋、怪、奇。我们应该看到,改变、废弃一个古老地名,在当时背景下虽有一定道理,但将其放到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看,则极少合理性,往往文化损失、经济损失都十分惊人。因此,搞好地名普查工作,对地名文化的宣传和保护,将产生深远影响。
(三)开展地名普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支撑。 近年来,包括我市在内很多地区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比如数字城管、数字交管、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都是着眼于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空间定位、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在这些平台建设中,最基础最关键的就是要有全面、完整、准确的地名信息。通过开展地名普查,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数据库,能够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服务,有效提高国家和社会治理水平。
(四)开展地名普查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 地名服务直接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地名的需求强劲增长,但现有地名信息陈旧落后、不全不准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开展地名普查,全面系统地掌握地名现状资料,实现地名信息数字化,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全面理解、正确把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根据国务院和省里部署,这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市、区(市)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强化时效观念,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普查。 这次全国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严格控制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目前,区(市)大都已成立了领导机构,下步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点完成普查任务。
(二)强化质量观念,严格规范操作,保证普查质量。 贯彻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安全普查原则,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组织实施地名调查、考证和填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建立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普查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与审核检查。各级地名普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督导,发挥好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工作优质高效。
(三)强化创新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普查效率。 创新普查手段和方法,是提高普查效率与质量、降低普查成本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技术创新、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的总要求,积极吸收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推动普查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政府组织与购买服务相结合、政府部门与专业研究机构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普查,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健全完善地名普查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普查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地名标准化、地名信息技术、地名文化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探索解决普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普查提供科技支撑和理论指导。
(四)强化应用理念,建立普查成果,加快转化应用。 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原则,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通过对地名普查成果的整理汇总,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数据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建设性、指导性的专题报告;加强对地名命名更名的规范性审定,做好地名标准化处理,及时汇总公布标准地名;通过对地名数据库的技术处理,分级建立政务管理、决策辅助、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为部门行业管理、数据交换共享、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对普查成果的整理考证,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编纂出版各类地名图、志、书、录等,传播地名知识和优秀地名文化。
(五)强化纪律观念,严格保密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各级各有关单位在普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有关保密纪律。对普查中涉及的军事设施和军队单位名称,要事先与军事管理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对普查中获取的涉密信息,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严禁私自扩大知密范围,未经省级地名普查办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和提供普查成果数据。参与地名普查且涉及涉密成果数据的各级各类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社会合作单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处理和存储普查成果数据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严禁接入互联网;普查机构办公场所应相对独立,涉密成果数据与一般信息资料要实行分类管理、专人管理,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地名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普查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责任,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科学制定计划方案,细化单位任务分工,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地名普查涉及部门和单位多,需要各方面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和纽带作用,加强上下级普查机构之间、同级部门和单位之间、普查机构和社会合作单位之间、军队和地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类地名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三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要加大人力投入,建立普查员队伍,特别是加强基层普查力量,保证一线普查工作需要。可聘请专家学者予以指导帮助,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各级要把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搞好基础保障,设置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与专用器材,为普查机构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四要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地名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把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期分批进行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充分掌握普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技能和知识。市和区(市)地名普查业务培训要在2015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要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紧密结合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制定宣传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等多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增强社会公众对地名普查工作的认知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地名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扎扎实实工作,圆满完成地名普查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全市地名普查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今天下午专题召开地名普查推进会议,目的是总结今年来的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一会,市地名普查办的同志还将作专门培训辅导,大家要认真听、用心记,真正掌握普查内容和业务标准,为推进普查工作做好必要准备。下面,结合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地名普查工作得到扎实开展。 一是建立了工作机构。 市及6个普查区(市)全部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地名普查工作开展。 二是完善了制度规范。 市普查办制定了《枣庄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转发了省普查办出台的《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2015年度地名普查工作计划》和《地名普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各区(市)也都细化制定了本级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为开展地名普查提供了技术和制度保障。三是落实了专项经费。 市地名普查办今年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地名普查专项经费166万元,各区(市)普查办新购置一批高端笔记本电脑等普查专用设备,为普查工作奠定了资金和物质基础。四是营造了良好氛围。 市地名普查办依托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开通了地名普查专题子网站,同时利用宣传栏、街路牌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
同时,更要清醒看到,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市级层面上,地名普查外包采购还没有完成,影响了整个地名调查的全面启动和实施;区(市)层面,动员部署会议都没有召开,部分区(市)专项经费未立项,没有开展地名普查目录编制和《地名调查登记表》预填工作,个别区(市)普查专职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严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普查方案要求,现在进入普查第二阶段,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地名调查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针对上述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普查工作
一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工作是本次地名普查的主要阶段,是地名普查任务承上启下的决定性阶段,既是对第一阶段各项工作成效的检验和深化,又是做好普查成果开发转化、确保普查任务完成的前提和基础。这一阶段任何一个环节落实不到位,都将影响整个普查工作的正常推进和整体效果。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充分认识地名普查全面实施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工作措施,抓好进度落实。一是统筹安排。按照“总量控制,分段量化”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阶段成果等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落实计划管理和工作责任,做到层层分解、层层细化、层层落实。二是加快进度。各区(市)要尽快完成前期准备,确保调查早落地、早实施,对于前期有欠账项目的务必尽快把工作赶上去,严格按照任务、时限要求,紧锣密鼓,压茬推进。三是加强调度。市普查办要加大调度频次,定期评估普查工作推进情况,要把地名普查绩效作为向区(市)分配普查补助资金的重要因素,更好地发挥绩效导向作用。
二要切实抓好关键环节。 一是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是地名普查信息的源头。根据省普查办编制的《地名调查指导手册》,各区(市)要准确掌握普查工作规程,严格遵守登记样表有关标准、规范,认真制定调查方案,做好资料搜集登记工作。要全面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并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为普查成果的形成提供丰富、完善、准确的基础资料。既要全面采集现有的各类地名,又要充分采集历史上存在过的地名。要注重挖掘地名的文化内涵,使地名采集过程成为挖掘、整理、弘扬传统地名文化的过程。二是数据处理。要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科学合理设置地名标志。要按照统一数据格式和标准要求,将地名文字、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录入各级国家地名数据库,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进行数字化处理,并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三是成果转化。坚持“边普查、边应用”的原则,将普查工作与成果转化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积极创造条件把普查成果应用到政府部门决策辅助、地名管理和开展地名公共服务之中。根据国家普查成果规划方案,省、市拟近期出台相应规划,各区(市)要提前设计,尽快出台、抓紧实施。另外,要注重在普查中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做好地名标准化处理,开展地名乱象清理整顿,加强地名标志质量管理,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开发地名文化资源,全面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
三要强化普查质量控制。 普查的价值在于数据真实。各区(市)要强化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地名普查质量管理规定》要求,自始至终严格质量控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检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控制,做到关口前移、责任前移;要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地组织实施地名调查、考证和填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现势性。市普查办要组织有关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普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理,确保普查工作优质高效。
四要务必确保普查安全。 一是保证人身安全。 普查野外调查量大、参与人员多且工作环境复杂,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普查人员“零伤亡、零事故”。二是保证资金安全。地名普查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决策、审批和监督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规、节俭、安全、高效。三是保证信息安全。普查过程涉及大量涉密数据和军事敏感信息,地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切实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保密制度规定并认真落实,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三、加强领导,搞好保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组织协调。 此次地名普查是国家行动、系统工程,要坚持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年度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任,健全目标责任体系,细化单位任务分工,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搞好各个方面的协调,推进部门间分工协作、资料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要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地名普查,广泛吸收专家学者、老地名工作者、企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参与普查工作,促进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各区(市)还要注意处理好不同行政区域之间、一般普查地区与军事管理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薛城区和枣庄高新区要搞好衔接配合,确保全市一盘棋,形成不同区域地名普查均衡发展。
二要做好普查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 各区(市)要结合实际,按照普查的总体部署、阶段要求、年度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完善制度规范,保证普查工作科学有效实施。二是落实经费保障。中央和省级财政地名普查专项经费已全部下拨到市,市普查办统一组织购买服务,各区(市)政府也要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到位,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是提高队伍素质。普查队伍建设是做好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为此,国家、省层面组织了多期示范培训,今天市普查办也将组织专门培训,各区(市)要继续搞好延伸培训,确保各级各类普查人员熟练掌握地名普查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要特别注意加强基层普查力量,保证一线普查工作需要,各区(市)可聘请专家学者予以指导帮助。
三要抓好普查宣传。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地名普查全面推开的有利时机,按照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要求,大张旗鼓、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等多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地名普查工作的认知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地名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各区(市)政府分管副区(市)长都来了,借此机会,我再强调社会养老方面的一个问题。去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枣政发[2014]13号),要求区(市)政府随后3个月内出台贯彻市政府《意见》的政策措施,这也是省里对各市考核的一项内容,但直到目前,仅有1个区出台了相关文件,前期审计组反馈意见中专门指出了这个问题,要求尽快落实到位。发展养老服务业已上升为我市城市转型的重要战略部署,请各区(市)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研究出台切合本地实际的发展养老服务业具体意见,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养老产业加快发展。
同志们,地名普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切实增强担当精神,不畏艰难、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按时完成地名普查工作,有效提升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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