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自然灾害防范
发布时间:2016-11-11 22:20
一、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定期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二、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幼儿园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幼儿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1、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2、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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