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梳女 自梳女的历史发展
自梳女是指女性把头发像已婚妇一样自行盘起,以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那么你对自梳女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自梳女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自梳女的介绍
自梳女也称妈姐或姑婆,死后称净女,是古代中国女性文化的一种。中国古代封建礼法严苛,不少女性不甘受虐待,矢志不嫁,或与女伴相互扶持以终老,这就是自梳女的雏形。明代中后期由于蚕丝业的兴起为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自梳的习俗在封建礼法的压迫下,得以相沿300余年,在晚清至民国前期达于高潮,直至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女性社会地位提高和战乱的影响而渐趋消歇。2012年12月25日,顺德均安冰玉堂“自梳女”博物馆成立。
自梳女的历史发展
到20世纪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衰落,这一带的年轻女性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遂结伴前往,许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没有谈婚论嫁,五六十岁时,买来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为了自梳女。而她们就是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
过去“自梳”具有特定的仪式,先由村中族人选择吉日吉时,良辰吉日一到,便请村里德高望重的婶母、伯娘主持祭祖,然后举行“梳髻”仪式,自梳女将自己的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仪式当日,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请亲朋聚会,以示公众。
自辛亥革命的发生和中华民国的建立,封建制度和习俗彻底破除后,自梳风俗已经式微,到了民国初年,整个中国的丝业崩溃,自梳女无以维生,部分人便去香港当“自梳住家女佣”,即妈姐;今日香港北角东部的七姊妹,也是沿于自梳女。
2011年的一次调研显示,明确登记在册的自梳女不足50人,年龄在85岁到90岁之间。
自梳女的守墓习俗
自梳女一旦辫子梳起就不得反悔,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为乡党所不容,会遭到酷刑毒打,被装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其父母不得收尸葬殓,由自梳女们用草席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无自梳女,便被抛入河中随水流去。自梳女自梳后,便自立于社会,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里,只能抬到村外,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又叫“买门口”,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
“守墓清”是守节之意,有“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买成后,要举行“拍门”,“入门”仪式。所谓“拍门”,就是当自梳女来婆家认作媳妇时,婆家先把门关上,自梳女要“拍门”,阿婆在屋内提出种种难堪的问话,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吗?”,“以后不反悔吗?”等等,自梳女必须回答得阿婆称心后才开门,自梳女入了门就算被接纳为这家的媳妇,以后,必须经常在经济上贡纳给婆家,翁姑死时,要前往执丧。另一种形式叫“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戴孝,守灵送葬,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在再认作媳妇。
自梳女“守墓清”买了门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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