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加盟店管理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15 13:04

加盟如上山打虎,下海抓鳖,需要能力,更需要细心制定一份有效完整的合同,一个正确的合同能够保证自身的利益。那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品牌加盟店管理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品牌加盟店管理合同

品牌加盟店管理合同一:

甲方: 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保证完全诚信履行本合同,并拥有上述能力,保证拥有签订本合同的完整资质,此为订立本合同的基础。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中山市厨之宝电子厨具有限公司” 红外线燃气灶、抽油烟机、灶具、消毒柜、热水器、浴霸等系列产品在 地区加盟商。 二、合同执行期

本合同执行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销售任务

本合同期内,乙方销售任务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整)。

任务总额指标月度分解为:xxxxxx

四、首批进货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货款并按规定将首批进货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2、首批进货货款金额为(大写) 万元¥ 万元。 五、乙方加盟形式:

专卖店 8米专柜 6米专柜 4米专柜 六、建店费用支持

1、店面修费用 元(大写: 万 仟 佰 元 角 分); 2、样机铺底 元(大写: 万 仟 佰 元 角 分); 3、各项费用支持全部以货物形式在首批提货中体现,不返现金、不转货款;

4、样机铺底款项乙方必须定期返还给甲方,返还日期为:年 月 日。

七、促销费用:

1、甲方特别提供乙方年度销售总额的4%作为促销费用额度支持;

2、战斗机不计算促销费用支持,但列入销售规模内;

3、活动费用产生后,凭发票、照片和相关凭证在额度内核销并转货款。

八、加盟要求:

1、乙方店面门头必须更换、使用符合甲方VI要求的门头;

2、店面修、专柜制作必须根据甲方VI标准执行;

3、专卖店内、甲方专柜上不得陈列和销售不属于甲方公司的产品;

4、上诉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有建店费用支持和样机铺底支持,同时取消合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5、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产品的销地质量检测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及相关文件,甲方负责第一次的检测费用(乙方凭检测费用发票、检测合格报告核销),以后费用由乙方承付。

九、本合同执行期内,为共同完成乙方经销地区的市场销售,在乙方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按时供货。

十、供货及相关细则

(一)价格体系

1、离岸价:本年度实行“离岸价”(乙方在甲方指定仓库提货的价格)。

2、结算价格:

按甲方发布的《厨之宝合作加盟商产品价格表》执行,如有新品增加,按甲方发布的最新的价格表执行。

如遇生产成本、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甲方有权适当调整供货价格,以甲方正式价格文件为准;

为支持市场开拓,甲方将提供超低价格的战斗机型抢占市场份额,此部分机型提货额不能超过系列产品提货总额的20%,否则取消该品类机型供应。

(二)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采用现金(指客户直接到总部财务缴纳)、转帐、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

3、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时,结算价格上浮1%作为银行贴息。

十一、市场管理

1、甲方产品实行“发货编码跟踪监测制度”。乙方在货物签收后即表明对该批产品编码区间的确认。

2、区域控制:乙方必须严格控制货物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流通,并做好货物流向登记,跨出规定区域流通则视为“冲货违规”。发生冲货,除责成乙方回购冲货产品外,并处第一次5000元、第二次10000元的罚款,第三次直接取消合作资格。

十二、资格考核:

乙方如出现如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首期货款不到帐;

2、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月度计划销售任务;或实际完成销售未达到累计月度计划销售任务的80%;

3、抛售或零售价超低;

4、区域冲货次数达到3次;

5、乙方的行为违反加盟要求,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和加盟声誉;

十三、售后服务

(一)零配件管理

1、 新客户首批进货按当次进货额2%(含售后维修费用)给予配件支持;

2、 已合作客户配件按每批进货额1.5%(含售后维修费用)发放配件,超过额度部分按

《2008年度厨之宝产品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

3、 配件额度节余部分可在销售年度结束后直接转为货款;

4、 公司规定部分主要配件(电机、阀体)可以旧换新不列入配件额度内,但未返还更换

的旧配件则在配件额度内扣除;

(二)退换货规定

1、所有退换货业务必须向公司提交申请,经公司相应程序确认并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将不计算退换货金额;

2、批量质量问题退换货产生的运费、产品维修费等相关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3、所有退货金额只能转为其他产品货款,不得直接返还现金;

4、滞销品应包完好,未开箱。一年内的滞销品按九折(基准价的品牌加盟店管理合同)结算。

5、超过一年的滞销品按八折计算,并由退货单位承担运费。

6、外观损坏产品按七折(基准价的70%)结算,并由退货单位承担运费。

7、退回产品缺失零部件的,依据《厨之宝配件价格表》中的价格,按价在办理退货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四、其它重要规定

1、 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甲方任何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一律无效。

2、 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涉及的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的任何合同、协议、申请、报告类文件必须经甲方区域办事处经理审核,报甲方营销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未经甲方总部批准、盖章的任何合同、协议、申请、报告等一律无效。

3、 如需乙方代垫款项,必须报甲方营销公司签字批准并由甲方出具有效《委托书》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概不负责。

十五、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A、 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B、 乙方退还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包括复制品)。

C、 如乙方违反解除合同后应负之义务,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力,不能再做出任何使公众误以为其仍是厨之宝经销商式合作伙伴的行为。

十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合同约定解决,未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管辖法院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XXXXXXX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裕民十一村 地址:

电话:0760-2222363 电话:

传真:0760-2222703 传真: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品牌加盟店管理合同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加盟合同:

一、 招地及期限

1. 甲方同意提供XXXXX店铺 方米,在此区域内 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的完整性。

加盟名称:

备注:

2. 加盟合同期限为壹年,自二零壹 年 月日至二零壹年 月日止。

二、 加盟条件

1. 乙方使用甲方场地,相关设施,只能经营在甲方允许范围内的产品,在双方约定当口按营业额的15%提点,还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

2. 公共水、电、天然气费全体商户各自在每月日按表交给甲方(水: 元/吨、电: 元/度、煤气:元/立方),公共用区清洁费、收银员工资及公共区的空调灯电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

1. 本店一切采取刷卡消费,甲方设立专门的充值区域

2. 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统一收取,每月的销售起止日为当月1日至31日,每月15日至30(大月31日)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甲方于对账日1以后向乙方付款。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顺延。 3. 乙方销售时刷卡收费,甲方负责监督不得收取现金。

四、应交费用

合同到期或撤摊1个月后,乙方无违规违约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记息。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终止合同,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营业额管理

1. 乙方使用甲方设定的收银机,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每日的营业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

2. 乙方不得有私收现金等绕过收费卡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存在,经甲方查明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营业区的管理

1. 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的指定日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

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 甲方规定统一营业时间,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营业时间

内停业、中途撤摊,停业超过半天,中途撤摊半天以上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或者在甲方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如发现有此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 由于乙方人员(含来访者和承包人)违反管理规则或过失造成甲方可指定营业区物件损坏时,乙方必须与甲方迅取得联系并负责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费用。

4. 乙方员工在营业时间内,违反了甲方现场暂行管理条例的罚款金,甲方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七、转让场地及变更经营项目

1. 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区位,乙方如需变更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方可变更经营。一经查出私自转让无效,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 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解除合同,甲方与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八、费用的分担

1. 国家职能部门对乙方进行抽检等正常费用由乙方负担。

2. 甲方有偿提供的统一销售单据、报表、具体价格根据当期印刷成本决定。

3. 甲方提供统一的工作服等着,统一的碗筷,乙方须从甲方认购。

4. 其他收费如有责任不明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促销费用的承担

1. 甲方将不定期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如抽奖、赠券、表演、赠品等,乙方必须全力协作,并分担因此而开销的经费。每年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司庆”、或由甲方举行的重大营销活动乙方必须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营销费用。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有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乙方对所销售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如有质量问题,应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惯例做出处理。如因乙方触犯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制度在合同下方),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活动,文明经营。

3. 乙方在营业时间内如有商品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下班前,乙方将自己店内卫生打扫干净,由于乙方自身错误导致损失的,乙方一人承担。

十一、管理制度

1. 摊位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管理。

2. 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3. 营业员一律着整齐,穿好工作服,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店内进行经营活动,工作服遗失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及时申请补发。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 经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开门营业和停止营业。每天05:00前到店准备,未到一次扣20元,以考勤机为准。

5. 所有摊位不允许停止营业,不准休息。停业一天罚款500元。

6. 开业前30分钟,商户必须有人员到场,将铺位内主或付光源打开、铺位清洁好,作好营业(客人迎接)准备。

7. 营业过程中,商户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服务准则和产品质量标准,做到对待客人热情周到、满意服务,提升甲方和商铺形象。

8. 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罚款50-100元。

9. 摊位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违者公司对不合格进行暂存、销毁,并处罚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押金不退。

10.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

11.摊位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50元。

12. 经营范围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没收其用品,并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摊位收回。

13. 任何摊位不得收现金。发现一次一天营业额全部没收。

14.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

15. 摊位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出现安全问题,摊位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6. 摊位不得转让,如有退出,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押金不退。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工作及经营秩序,不定期的组织宣传、策划等活动。

2. 合同期间甲方有义务处理自己责任之内的事情。

十三、合同期满

1. 乙方希望续签本合同时,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2.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未提出合同续签申请,或者根据规定双方就续签未达成协议时,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甲方不负责补偿乙方任何修及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于合同到期之日无条件地撤摊。

十四、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后,加盟关系自行结束,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按约定结清双方的往来账务。

十五、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零壹 年 月 日起至二零壹 年

月 日止。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 加盟商:

法人委托人:

公章: 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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