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库存面积两千万平米 或逐步调整限购
广东省出台方案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对商品住房项目停止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购房首付比率下调至20%;有条件的城市可放开香港、澳门居民购房限制;广州应及时调整限购区域。
近日,《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下简称《计划》)等一揽子文件印发。《计划》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放开香港、澳门居民购房限制;广州市应及时调整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行政区域范围。各市工作计划及2016年度计划应于2016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计划》的工作目标是广东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逐步减少。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即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溢出约6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各城市负责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其中2016年化解250万平方米,2017年化解350万平方米,2018年化解400万平方米。
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搭建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平台,在各地政府、金融机构支持下,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成批量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出租给有需求人群,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具体工作方案由省国资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制定。
《计划》表示,各城市去库存周期应基本达到合理区间。根据各地商品房库存规模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实行“一类一策”去库存政策。其中,对住房限购的广州、深圳市以及库存规模小、需求旺盛的珠海市,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到2018年,各地级以上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
《2016~2018年广东省去库存任务表》显示,广州市商品房现状库存面积2248万平方米,高于深圳的70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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