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决定

发布时间:2017-06-13 10:53

党支部,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成立党支部决定,供大家参考!

成立党支部决定范文一

各中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以下6个基层党支部:

区局机关成立党支部,为第一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园林绿化管理处成立党支部,为第二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永中、瑶溪、海滨、永兴4个中队成立联合党支部,为第三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状元、蒲州、灵昆3个中队成立联合党支部,为第四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机动中队、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管理处、排污管理处、路灯管理处5个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为第五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沙城、天河、海城3个中队成立联合党支部,为第六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温州市龙湾区城管与执法局机关党委

7月4日

成立党支部决定范文二

各位党员、积极分子:

为加强商务系2010级全体学生暨第110届中国商品进出口交易会(广交会)的实习工作,完善持续支部的组织生活,促进学生与实习单位两支部之间、党员与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们在实习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完成秋交会实习工作任务,结合商务系学生实习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支部支委会研究,系党总支批准,决定在广交会实习期间,即 10月6日至11月5日,在广交会各实习点成立2010级实习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即根据实习的地点和工作性质不同设立两个实习临时党支部,其中临时第一党支部以专业为单位下设3个党小组,临时第二党支部根据实习地点的不同而下设17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附件)。为加强2010级实习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的领导,系成立实习工作临时委员会,组长由商务系党总支书记薛长青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商务系党总支副书记刘军副主任担任,委员有:苑丽红、杨永辉、洪逸峰、何德辉、林锦渊、李文辉;下设支部具体实习工作小组,组长:杨永辉 ,副组长:何德辉、林锦渊,成员有:章键炫、狄俊恒、温晓丹、梁海霞、刘婷婷、周锦菊、何仕敏。

全体实习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在本次实习中做到全心全意服务广交会,模范遵守实习工作制度,遵守实习纪律,做到不怕吃苦,敢于吃苦,敢于挑战,礼貌待人,积极工作,相互合作,服务客户、服务同学,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履行好党员义务。树立起“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个堡垒”模范带头的作用。

为表彰先进,促进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支部决定实习结束后,一是开展以服务广交会为主题的实习征文比赛活动,要求全体参加广交会实习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务必上报一篇各自的实习心得,支部将从优秀实习心得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给予表彰奖励。二是对在本次整个实习过程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且受到实习单位表扬的党员及积极分子,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实习标兵”光荣称号;支部对在整个秋交会实习过程中,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予以特殊奖励即“火线入党”。对于以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实习工作,违反实习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及党纪处分。

商务系学生党支部

10月10日

成立党支部决定范文三

教育学院党委关于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2016-09-18 09:11 党委 审核人:

院党组字〔2015〕1号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党组字〔2015〕3号),经过规范党组织程序,结合学院的实际,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如下党支部:

教育系党支部

心理系党支部

院行政党支部

本科生党支部

研究生党支部

教育学院党委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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