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讲话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已经成为关系经济振兴与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问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讲话篇1
同志们:
12月1日,吕祖善省长在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前阶段我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详细分析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全省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作了全面部署。张鸿铭代市长在会后也对我市的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作了动员讲话。这为我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活动定下了基调、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下面,我就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就我区而言,有农民工15多万人,遍布各类用人单位。近年来,清欠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1月,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767家,涉及职工5.3万人,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497件,为1056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112万元,为劳动者追回押金0.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严峻。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建筑领域层层转包;二是少数企业主遵守《劳动法》意识淡薄,支付工资随心所欲;三是少数用人单位为防止职工跳槽,用拖欠工资的非法手段控制职工;四是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构成有效的监督检查和防范网络。可以说,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彻底解决。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省政府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这次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的目标为“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各部门务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2、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治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既要广泛宣传好《条例》,又要认真执行好《条例》。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要运用新《条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拖欠金额50%至1倍的赔偿金,依法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列入违规用工黑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3、政府工程要带头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全区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不容乐观,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带头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管有多大困难,政府项目单位和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要求,想方设法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支付清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务必要实现,千万不能让流汗的农民工兄弟再流泪了。
4、建立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一是要落实好年初市府办转发的《台州市建筑业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督促企业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二是用人单位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形式和支付日期。三是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大力推广工资集体协商方法,稳定工资增长机制。四是要实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公示,树立正面榜样,曝光失信行为。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当前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过个好年。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目标责任和完善时限,并建立必要的等核制度。区劳动管理综合监管联席会议要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工作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工作。各镇(街道)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工作协商制度,认真负责解决各自存在的拖欠问题。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成立农民工法律授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活动。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单靠劳动保障部门是完成不了的,只能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为此,各级、各部门务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镇(街道)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建设、工商、工经、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工作。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资矛盾的积极作用,引导帮助职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当前特别要做好《劳动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为做好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集中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3、加强检查,重点督办。下阶段,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可邀请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12333的作用,力争做到当日投诉,当日调查,及时快速处理。要坚持认真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即清欠问题没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处理的不放过、还欠没到位的不放过,切实处理好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要建立清欠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对清欠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及时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
同志们,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现实紧迫感,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确保这次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讲话篇2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已经成为关系经济振兴与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下面我就工会如何在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作用,谈谈几点想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清欠工作中作用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地有关工作部署,把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摆上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工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大部分集中在建筑、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干的是苦、累、脏、差、险、重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的廉价体力活。关心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突出解决他们工资被拖欠问题,是各级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委、县政府要求工会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关怀、对农民工的关爱,是对工会组织的高度信任,也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清欠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密切工会与广大工人阶级新成员的联系,巩固党领导的工会在工人阶级中的影响,对于进一步体现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和扩大工会根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的指示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欠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起来,配合政府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二、充分发挥工会维权职能,真正把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代表和维护好工人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维权职能,协助政府如期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任务,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配合政府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宣传有关法规和政策,宣传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宣传活动开展到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培训机构等场所,送法上门,帮助农民工学法、知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畅通投诉通道,认真受理农民工的诉求。以受理解决农民工工资为重点,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协同处理的工作机制。
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多深入到农民工中去,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让广大农民工高兴、愉快地回家过年。
三、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清欠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是工会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大职责。全县各基层工会要整合力量,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企业使用农民工和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民工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工地的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协调,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和协同处理。要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更好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总之,要通过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努力达到“三满意”,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满意;调动农民工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让经营者、投资者满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让党和政府满意。
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县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推进,切实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当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者,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讲话篇3
同志们:
近年来,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近期我区连续出现了几起拖欠事件,农民工多次上访,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前一阶段我区清欠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当前我区面临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严峻形势。动员我们各位企业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拿出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打好春节前兑付农民工工资这一硬仗,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下面我主要谈两个大方面的问题。
一、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主要原因
20xx年,我区在建工程项目106个,工程面积216万平米,在建工程面积460多万平方米,在区内施工的本地、外地企业达到50多家。从前段时间农民工投诉上访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征:一是所有发生投诉上访的工程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私拉滥招现象,将劳务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小包工头、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出事后包工头幕后操作工人上访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明显提高。由于全社会的普及宣传,各级政府积极的清欠行动,使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三是属结算纠纷、质量纠纷造成拖欠的比例较高。经统计全年投诉上访事件中的90%为结算争议纠纷造成。四是部分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及时。五是外地企业引起的上访讨薪事件居多。造成这种现象既有企业内部主观原因,也有外部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一是个别企业重视程度不够。有些企业管理人员存在着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单方面认为只要工资发放给了包工头就大功告成,至于包工头是否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与自己无关。二是部分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有些企业的项目经理未建立本项目部的工人花名册,弄不清工人是否在自己工地干活,更弄不清每个工人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大概数额,导致了部分农民工在发放工资期间浑水摸鱼。还有些企业将劳务工程多次转包、分包,造成了责任人不明确。三是个别企业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利用农民工上访,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从而达到为自己索要工程款的目的。四是部分外地企业管理层与项目管理脱节。个别施工企业以包代管,公司向项目部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后,对工程项目部的管理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管理手段,造成管理上的脱节,有的企业领导发生工人上访时,对工程项目的情况一问三不知。
客观原因:一是施工企业资金不充足。由于20xx年的开工面积大,本地企业无法满足巨大市场的需求,涌进了一大批外地施工企业参与旧村改造工程。由于外地企业对威海建筑市场的情况不太了解,一心承接工程,不论开发商的合作条件多么苛刻,都不管不顾。合作条款中有很大部分是顶房条款,不能立即对现,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款不充足。二是人工费涨价造成的合同争议。20xx年秋季出现了一次大幅度的人工费涨价情况,直接导致了20xx年春季、夏季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理,包工头要求增加人工费,部分施工单位则坚持按合同执行,这就导致了农民工、包工头以及施工单位三者之间产生了巨大争议。三是部分人利用政策,恶意讨薪。有部分劳务企业或者是“包工头”对各级的清欠政策比较了解,认为只要上访就会得到理想的工资款,因此他们怂恿部分农民工到政府上访,要求废除合同,漫天要价,通过政府给建筑施工企业施加压力,讨价还价,提高工资款,获取利益。等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集中全力,做好节前工资发放工作。
春节是农民工讨薪上访的高峰期,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要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
一是要保证工人工资优先支付。总承包企业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发放工资前必须拿出详细的花名册,并登记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号,做好详细的工资表。发放过程中必须要求工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工资,并签订全额发放、无拖欠保证书,未带身份证者单独处理。必须保证将工资按时、足额的发放到每一个工人手中,严禁以任何借口挪用、克扣、拖欠工人工资。
二是完善好信息上报制度。目前尚存在拖欠工资
款或者存在工资争议的施工企业,要将争议情况立即上报建设局。相关科室要尽快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队伍及班组长等相关人员及时对账,拿出所拖欠工资款的详细数目。要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准备好足额的工资款及时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
三是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施工单位要全力为农民工解决回家车票问题,尽量做到发放一批、返乡一批,妥善做好农民工节前的返乡。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长效机制。
针对一系列的问题,不能寻找客观原因,只有周密的措施,科学的管理,通过制定长效机制来逐步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不良社会现象。
一是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针对今年出现问题的企业,分析原因并做详细的汇总。区内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内的优秀评选并在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记录不良行为。区外企业坚决清出我区建筑市场,情节严重的将向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清除威海建筑市场。同时,更要严肃处理存在操纵、组织、怂恿农民工在传统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聚众上访、闹防、缠访等恶意利用国家保护政策等问题的企业和有关人员,逐步建立起法制、规范、诚信、和谐的建筑用工新秩序。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每一个施工企业的每一个项目部必须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档案,建立详细的花名册,必须做到人人不漏,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检查农民工劳动合同将作为日后综合执法检查中的重要一项来对待,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是要规范结算手续,提高用工的合法性。施工企业要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规范化、法制化。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要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
四是严格保障金征收和返还审查。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要和财政部门建立快速支付通道,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拖欠工程款现象并且协调不成情况后的应急方式,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发生。严格保障金返还审查。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甲乙双方工程款决算报告、无投诉证明或施工单位盖章的投诉处理完成协议等材料,经审查没有问题的,予以返还;总承包企业必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6个月后,方可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建设方的竣工合同协议、该工程所用全部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表等材料,经审查确认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后,予以返还。
五是加强对外地企业的监管力度。要严格备案审查。外地企业在办理进入备案手续时,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外地建筑业进威备案管理手册》,并通过发函、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核查。确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可办理备案手续。要实行承诺书制度。外地企业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必须签订有建管处统一制作的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方面的承诺书。要限制问题企业承揽新的施工项目。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外地施工企业,在问题没有处理好之前,不得承揽新的施工项目。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清出我区建筑市场。
年关将至,希望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大清理拖欠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平安、保稳定,营造良好安定详和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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