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限购政策:分区限购 本市居民限购1套

发布时间:2017-04-06 19:11

2017年3月14日,赣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行分区限购。赣州此次限购区域包括章江南大道与钨都大道交汇处起,向南至钨都大道与客家大道交汇处,沿客家大道向西至与登峰大道交汇处,沿登峰大道向南至与赞贤路交汇处,沿赞贤路向西至黄金大桥,以上路段与章江形成的闭合范围。

赣州限购政策:分区限购 本市居民限购1套

一、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外地人受制约

在赣州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无住房(含住宅性质公寓,下同)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房,下同)。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单独购买住宅。

二、停止第3套住房商业及公积金贷款 第2套首付提至50%

根据通知内容,要严格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办理商业贷款。严格查处"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杆杠配资业务和"假按揭"违规行为,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此外,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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