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17-02-28 16:05

电梯也有台阶式,踏步板装在履带上连续运行,俗称自动电梯,对于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文一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

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 部;

2、维护保养费用: 元/台/年, 台合计: 元,大写:

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

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

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

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

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赶到现场。

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履约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中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好交接手续方可中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授权他人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换件改变其原性能的工作。

3、本合同不包括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地震、火灾等。

4、本合同规定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维修保养不包括中、大修及增加其它功能其费用协商解另计。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范文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修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55)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前15天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合同将自行延续。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台× 台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 季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驻场:乙方( □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人职责: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监督乙方按照合同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并对发生的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录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的钥匙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故障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 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 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再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两个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修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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