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处分决议范文
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那么关于党员的处分决议应该怎么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员处分决议范文,供大家参考!
党员处分决议范文一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入党,现任海关总署××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两次办理总署×x700万元资金存款中,严重失职,以致被诈骗500万元人民币。
王××作为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领导,对巨额存款不严格审查、把关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向领导报告和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制止纠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署党组决定,给予王××撤销××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职务的处分。
xxxx
年月日
党员处分决议范文二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
最近,市纪委、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了原东山镇经管站站长×××违纪案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女,1970年1月出生,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月参加作,自×××年至×××年任东山镇经管站站长,现任西山镇经管站副站长。
经查,王××的违纪问题是:非法占有、贪污国家财物价值×××元。王××任东山镇经管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
王××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受党教育多年,理应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党工作,但却以权谋私,在权利和金钱的考验面前败下阵来,最终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王××案件再次给予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近年来,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揭露出的大量违纪事实一再表明,一个党员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理想信念上的动摇和蜕变开始的。王××参加工作20多年,在党的培养下,从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基层部门负责人,曾经为党的事业做出一定贡献,但没有经受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理想信念出现了偏差,致使走向犯错误的道路,受到了党政纪的制裁。王××的错误告诫我们,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必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根本上解决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才能确保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绝不能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党员干部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没有任何谋取私利的特权。特别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以权谋私行为,尤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王××在任期间却把手中的权力看作是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和资本,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就非法占有、贪污国家财物××××余元,错误性质十分严重。这个反面典型再次警示我们,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必须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搞好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乡镇经管站既是农村统筹集资的具体办理者,又是减轻农民负担的管理部门。王××作为一个基层站负责人,经管着一方人民群众的财物,本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事,但他却利用手中的权力逃避监督,几年来,75次在无其他经办人的情况下,以单位名义个人从饭店订餐用于招待亲朋好友,严重侵犯了国家和集体利益。王××长期以来,多次一个人签字下账,处理应有自己负担的费用,严重违犯财务制度而不能够得到有效制止,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监督制约不力。各级一定要从中接受教训,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涉及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对有管理人财物的实权单位,要实施全过程监督,既要加强事前事后监督,又要加强事中监督,确保监督制约工作到位。
四是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是贯彻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几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有少数单位和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方便条件,不顾中央和各级领导的三令五申,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千方百计攫取农民利益,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王××自1998年至2002年王××任东山镇经管站站长期间,利用掌管统筹费之机,钻政策和财务制度的空子,挤占、坐支、挪用统筹费,受到了应有的党政纪处分,就是典型的一例。据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从王××案件中吸取教训,抓住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措施,加强管理,主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决不允许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今后不管什么人,什么单位,什么方式,凡是侵犯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负担的,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除追究案件当事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要及时转发基层支部,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进行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xxxx
年月日
党员处分决议范文三
县纪委:
xx,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本镇xx村人,20XX年12月6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0XX年1月22日下午,xx为向本村xx索取高利贷债务,纠集3人非法拘禁xx,并于同年2月6日主动投案。xx因犯非法拘禁罪,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9日以(20XX)新刑初字第152号判决书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XX年,因巧英乡三坑村庙前自然村的刘xx向小将镇xx村的王昌明借款未还,xx等人多次到刘xx家向刘父母讨要未果,xx遂指使刘xx等人用汽油弹抛到刘xx家中进行威吓。同年10月22日上午,xx再次指使刘xx等人去扔汽油弹。当天晚上,由刘xx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弹点燃后抛进刘xx家二楼一房间,致使房间内的衣服、沙发等物品起火燃烧,后被扑灭。xx因犯放火罪,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16日以(20XX)新刑初字第196号判决书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与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合并执行,共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xx身为共产党员,却非法拘禁他人,侵犯私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已违法触犯党的纪律,构成非法拘禁和放火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镇党委20XX年11月3日讨论,决定给予xx开除党籍的处分。
妥否,请审批。
中共小将镇委员会
20XX年11月3日
党员处分决议范文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