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二手房买卖流程,主要原因是因为目前的二手房倍受广大购房者青睐,交易量上升,因此需要办理二手房买卖流程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多,那么,具体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呢?交易时需要哪些材料?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鞍山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1、评估: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评估手续,根据房龄、楼层和地段确定评估价格,一般低于房屋市场买卖价格。
2、资金监管:需要贷款的首付款要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现金买房的可自愿到房产局资金监管,但资金监管额不能超过评估价。
3、银行(公积金)贷款审批:贷款客户凭房产交易中心(建行、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贷款房产评估报告或中行指定评估公司出据的评估报告,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购房协议,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到建行或中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4、担保公司担保:经审批的贷款,由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到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5、银行(公积金)放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
6、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7、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鞍山二手房的交易时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对于和中介成交的买卖双方来说,由于有专人带领办理,因此这些手续都要简便的多。但是对于个人成交的用户来说,办理这些公证就要相对繁琐的多,如果对于公证地点或者程序不清楚,可咨询当地公证处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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