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法律的黑板报内容资料
法律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关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仍然未有定论,梳理和反思学界前辈们关于法律的界定,考量法律存在的目的,有利于通过实证主义的路径来思考现代社会意义中法律的范畴。下面小编带給大家的是关于法制法律的黑板报内容资料:
关于法制法律的黑板报内容资料:雇用童工干活违法
2000年5月 30 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披露了浙江省临海市一些私营业主非法雇用童工的特大恶性案件。据报道,这些童工最大的13岁,最小的仅 10岁,每天要连续工作15个小时,没有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而且每天只能吃两顿饭。这些老板和工头把拐骗来的孩子当做苦力使用了几个月,却一分钱也不给他们。后来,这些儿童得到了解救,老板、工头也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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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法律的黑板报内容资料:假期你有玩的权利
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爸爸妈妈们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成才、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千方百计给孩子增加作业、增加学习内容,王超的爸爸妈妈就是如此。
王超今年8岁,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学二年级学生。从上幼儿园起,爸爸妈妈就对他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把他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在短短的三年幼儿园期间,王超先后学过画画、书法和钢琴。上了小学一年级之后,爸爸妈妈对他管教更严了。除了每天晚上必须写两个小时作业之外,星期天、节假日还要参加各种“辅导班”。别的小朋友都盼望过星期天、节假日,但王超却毫无兴致。有一次,王超对爸爸说:“我不愿意参加那么多学习班。”爸爸却说:“儿子啊,我都是为你好啊,你只有把别人玩的时间都用来学,才能超过别人啊!”王超说:“我想玩都不让我玩,还说为我好,我每天头昏沉沉的,学的什么都记不住,这样的学习简直是在折磨人!”
2000年9月,学校传达市教育局关于减轻小学生课外负担的会议精神,王超听到了令他高兴的消息:必须减轻小学生的负担,要给小学生留有足够的课外活动时间。这时王超的爸爸妈妈也认识到,假期让孩子们玩一玩,不仅是孩子的权利,也有利于孩子增强体质,扩大视野,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关于法制法律的黑板报内容资料:父母不能私拆子女的信件
一天,娟娟的妈妈正在做家务,邮递员送来一封寄给娟娟的信。妈妈觉得女儿不应该有什么事瞒着她,于是拆开信看了。娟娟回来后发现自己的信被拆了,非常生气,就责备妈妈。妈妈一听就火了:“怎么。我生你养你这么大,连看你信的权利都没有?今后我还要看!”娟娟的妈妈这样做对吗?
娟娟的妈妈私拆娟娟的信件是不对的。因为公民的通信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公安、安全、检察机关出于侦查的需要,可以依法对个人的通信检查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能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小朋友们今后经手的信件无论是爸爸、妈妈的,还是叔叔、阿姨或是其他小朋友的,都应该把信件保管好,然后完好无损地交给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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