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责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17 11:49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标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问责的通报,供大家参考!

关于问责的通报范文一

省纪委关于6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部分市州问责处理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金昌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兴华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被问责。2015年4月,金昌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王志宇、会计包红亮等人因违反财经纪律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虚开考察费用发票冲减单位超预算接待费问题受到查处。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监管不到位,石兴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兰州市榆中县小康营乡党委书记高斌因对反映所辖村问题线索调查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2016年5月,小康营乡彭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家霖等人套取、私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3.68万元受到查处。之前,榆中县纪委就将反映李家霖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转交小康营乡纪委调查,乡纪委经过调查后认为反映问题失实。2016年3月,榆中县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反映问题被查实。高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康营乡纪委原专职副书记王宾霞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酒泉市敦煌市住建局党委原书记、局长马军,纪委原书记张存等人因下属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敦煌市住建局原会计李磊因多次挪用安全措施费受到查处,涉案金额达1005.59万元。2016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马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敦煌市住建局局长职务,副局长曾伟、王丽、胡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局长东明亮(已退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张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对分管范围内工作监管不力,时任敦煌市分管住建局工作的副市长韩兆斌被诫勉谈话。

4.张掖市甘州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王正荣等人因下辖乡镇畜牧站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4年,甘州区畜牧兽医局下辖的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共计51.78万元。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王正荣和区畜牧兽医局党总支原书记张生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威市天祝县石门镇党委原书记冯军、镇纪委原书记赵忠英等人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4年至2015年,石门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冯志鸿因涉嫌贪污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此外,冯志鸿还存在违反生活纪律与某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等问题。冯志鸿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冯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石门镇党委书记职务;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赵忠英被诫勉谈话。

6.甘南州卓尼县洮砚乡党委原书记赵永新、乡纪委原书记康海平等人因下属人员严重违纪问题被问责。2013年,洮砚乡古路坪村古路坪组包组干部郭聚财因挪用、克扣、滞留灾民生活补助资金5.564万元以及违规确定精准扶贫对象受到查处。2016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赵永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洮砚乡原任党委副书记、乡长童永红及原任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春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洮砚乡党委副书记张彩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洮砚乡原副乡长何国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康海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充分说明,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思想认识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还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时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以责任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866”检查考核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把责任压到县乡,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同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把落实责任担当变为行动自觉。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握问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要敢“唱黑脸”,敢“叫板”、“较真”,敢“啃硬骨头”,对不敢问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追责,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贯彻落实。

关于问责的通报范文二

问责情况通报

各市县、xx经济开发区工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xx市工商局在开展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海鲜大排档欺客宰客违法行为整治中,由于监管和督查工作不到位,造成海鲜大排档欺客宰客事件频发,游客投诉不断,并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严重损害了工商形象。

xx市工商局河西分局、河东分局在整治旅游市场环境中,对辖区内海鲜排档、购物点消费者投诉处理不当,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工作责任不落实。

xx市工商局河西分局凤凰工商所和河东分局大东海工商所在辖区海鲜大排档的监管中,巡查工作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辖区内海鲜排档落实规范经营制度督查不力。

xx市工商局崖城工商所、xx县工商局英州工商所和xx县工商局九所工商所在农药市场监管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农药经营户实行一卡一帐的监管和对省局制定的“五个不放过”执行不到位,在监管上出现漏洞,给高剧毒农药流入市场造成可乘之机,“毒豇豆事件”反映出工商部门对农药市场监管不力,教训是深刻的。

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农药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其他市县(区)工商局也不同程度存在,这与当前开展的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和全省工商系统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与省局对干部队伍严格管理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为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好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省工商局决定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上述有关当事人进行问责:

1、责成xx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蔡仁武同志、副局长冯强同志分别向省工商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2、责成xx市工商局河西分局局长邓可贵同志、河东分局局长符利同志分别向xx市工商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3、给予xx市工商局崖城工商所所长王裕州免职处分;

4、对xx市工商局凤凰工商所所长苏良军做出责令辞职处分;

5、对xx市工商局大东海工商所所长叶春雄进行诫免谈话;并责令向xx市工商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

6、对xx市工商局凤凰工商所副所长何军、大东海工商所副所长罗开奇进行诫免谈话;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7、对大东海工商所片区监管负责人陈儒、李铭坤进行诫免谈话;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8、对xx市工商局凤凰工商所片区监管负责人董开贵、大东海工商所片区监管负责人孙少华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9、责令xx县工商局副局长林明、xx县工商局副局长容行启向省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10、分别给予xx县工商局英州工商所所长黄才明、xx县工商局九所工商所所长刘福禄停职检查六个月的责任追究。

省局要求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队伍全面建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全系统队伍教育管理活动,以良好的队伍形象和优异的监管成果向党和人民汇报。

201x年x月xx日

关于问责的通报范文三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问责情况通报

从市纪委获悉,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采取集中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治理等方式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了打击“两违”专项治理,依法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1300余宗,面积10万多平米,拆除违建面积4万多平米;开展了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查纠违规资金1549.9万元;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查处乱收费问题4起49.8万元;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4个部门、32名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继续开展了房地产专项检查,收缴违纪款2788万元;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清理,清理吃空饷人员684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的问题,开展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收送“红包”、“为官不为”、“小金库”等9项专项治理,查纠问题421个,查处案件6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收缴违纪款2200余万元。加大了问责力度,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服务发展等工作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183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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