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17-06-26 15:50

导语:《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内,除非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维权

请问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找哪个部门维权?

劳动者和单位存在争议,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首先,你所在公司解除与你所签劳动合同不合法,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赔偿金。

其次,该公司在试用期内未为你购买社保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最后,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权。

第一,就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其赔偿和福利争议以及公司未购买社保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事宜,你可以先找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公司提出民事诉讼。

第二,就试用期内所欠社保补缴问题,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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