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上海农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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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是一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它对农民生活的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上海农保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上海农保政策如下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缴费时间
参保时间从1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缴费时间将主要集中在1-6月份完成,参保人须将当年保费存入农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商行农保个人卡(存折)或将当年保费交给村会计由村会计缴纳至镇人社中心统一缴纳。
所需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到村委会填写《登记表》2份,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缴费与缴费补贴
缴费档次有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2500、3000、3600元13个档次,缴费档次30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4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增加10元。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给予代缴。
续缴办理
续缴人员当年到龄(即满60周岁)的,应及时完成个人保费缴纳,并带上身份证,户口簿,一张照片到镇人社中心填写《待遇领取通知表》。
养老金发放
参保人员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即你5月出生,6月方可领取)。对于到达待遇领取年龄,但未及时完成个人保费缴费的,养老金发放从其补缴年限的1月份发放。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月发放至农商行农保个人卡(存折)或邮政储蓄农保个人卡(存折),支付终身。
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存额除以139元。
丧葬补贴
若新农保参保人员死亡,已领取养老金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1000元;未领取养老金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1000元和其本人所缴费的养老金。
办理手续:代办人员携带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或户籍注销证明到镇人社中→人社中心查询丧葬补贴是否到账及出具证明→司法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农商行或邮政办理领取手续。
【新农保政策解答】
1.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
答: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3.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标准
答:年缴费100元到200元的补贴30元;年缴费300的元的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的补贴45元;年缴费500的元的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
4.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5.问:城乡居民的丧葬费补助金制度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建立丧葬费补助金制度,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不低于800元,省级财政按800元的50%给予补助。市县提高补助标准的,资金由市县承担。
6.问:被征地农民享受社会保障政策的人员范围
答:因城市改造扩建,失去土地的“城中村”农民;因兴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而被征地的农民;因兴建大型企业或其他生产项目、建设发展小城镇、道路扩建、延伸等原因而被征地的农民。征地后人均土地在0.3亩(具体标准由市区确定)以下人员。
7.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
答: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列入征地成本,社会保障费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亩最低不低于1万元)。不论任何项目征地(包括各级公益性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都必须确保此项费用落实。
8.问: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办法
答:根据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的特殊性,实行灵活多样、能适应不同需求的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对其参保缴费给予一定的优待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时,除对其参保缴费给予一定的补助外,并适当提高其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或采取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贴的形式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市、杨凌示范区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同时要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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