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新规:买房送户口将禁入房产广告
发布时间:2017-04-17 11:09
2016年2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力度,含有“买房送户口”等表述的房地产广告都属于违规。
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能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有些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规定明确提出,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同时,针对有些广告大力宣传的“买房子送户口”等广告语,规定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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