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13 15:28

为了提高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黑河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黑河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市社办发[2010]8号)和《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示范村评选活动的通知》(黑市社办发[2010]9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着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并于12月下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孙吴提供有力保证。

二、公开内容

各乡镇、村按照《孙吴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随时公开、季度公开、年终公开的内容,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

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县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乡(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各乡(镇)党委分别本乡镇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县委组织部,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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