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7-01-03 14:42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房 主):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三)租赁用途:____________。(居住/办公)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押______付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本合同所产生的税金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发票开具(包括相关资料提供或房主亲自协同办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损失。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自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费用___由甲方承担,___自房屋交付之起所产生费用___由乙方承担:(1)税费(2)电费(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注: (请注明水、电、气等项交接余度及其他)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载明的联系方式应在变更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含短信、邮件)告知对方。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资质复印件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一、 总则

甲方将下表所列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 基本状况

三、 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1. 租赁期限:自年年

2. 租金数额: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3. 交付方式: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半年租赁期满前支付下一结算期的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交付给甲方。

四、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的责任 1. 上述房屋符合甲方合法产权房。

2. 甲方如需出售上述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的责任

1. 甲方交与乙方的房屋为清水房,其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 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致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3.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予以协助。

4.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5. 乙方在租赁期满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应提前达成协议时,双方另签租赁合同。 五、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租赁办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2.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到期不能按时交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六、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选择一下第( )中方式解决: 1. 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本物业《业主公约》,服从物管的管理。 3. 物业内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租赁期满且不再续租时,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如乙方要继续续租,应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承租权。

4、甲方租金随每年递增,具体递增方案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八、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租赁期满,该合同自然终止。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附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重庆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重庆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此房屋仅作为家庭居住使用,不可作为商业(营业、办公等)、仓库、员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由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该住房的月租金是 (大写 ),缴租方式是按照季

度交一次,第一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逾期超过3天未支付,之后将按照每天50元收取滞纳金。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7)物业管理费(2014年 月 日前) 由甲方承担, (7)

物业管理费(2014年 月 日之后) 由乙方承担, 自租赁期起始之日起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 费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支付情况。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重庆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重庆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禁止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承诺不从事违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活动,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由此给自身和他人产生的所有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等之事均与甲方无关。

在房屋租赁期内,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由此给自身和他人产生的所有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三)从租赁开始起,甲方是将所有设备设施完好状态交付乙方的,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房

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在使用期间,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3 日的。

2、交付房屋时,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0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3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 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 。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或解除

租赁合同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可以再和甲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租赁合同期满双方任何一方不想再续租或合同中途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将其个人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并将房屋打扫干净。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交付时,乙方要按照附件一中将房屋,设备,物件完好交回。有损坏的,要修复或者按照相应价值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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