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新增知识点
复习好政治的重要知识点,会让你的成绩更上一层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研政治新增知识点以供大家学习。
考研政治新增知识点(一)
在毛中特第二章《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中,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的确立充分体现唯物史观的人民主体地位。1948年,毛泽东在《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完整地表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的内容: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新民主义革命的动力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当时的中国,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是中国革命的动力,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城市小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者,民族资产阶级也是革命的动力之一。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质上也是一次农民革命的胜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纲领中规定,我国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代表大会。经济纲领中包括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我们的文化纲领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可见,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都体现了唯物史观中的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
在毛中特第五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中,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党的八大指出,“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79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我国的主要矛盾做了规范的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不同历史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中也坚持了人民的主体地位。
第八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章中,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部分,明确提出: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部分中。我国十八大提出的社会建设的目标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都体现了我们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落脚点都是广大人民群众。
第十一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依靠力量理论》中,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一切为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我们依靠力量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十二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核心理论》中,《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考研政治新增知识点(二)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基本经验
1、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2、农业合作化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3、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党制定并贯彻执行了依靠贫农下中农,巩固地团结其他中农,发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制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的农村阶级政策。
4、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二、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阶段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阶段是发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实行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具有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三、意义
1、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列主义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运用和发展;
2、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孤立了城市资产阶级,五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3、实现了由个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我国经济结构和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促进了整个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的发展。
考研政治新增知识点(三)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首先,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为各个时代社会实践的特定需要服务的,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
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维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模式,如逻辑格式等。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法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瞭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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