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人文教育的相关论文
人文教育是教人如何“活得好”的教育。因此,体验对人文教育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探析人文教育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探析人文教育的相关论文篇一
《人文教育“体验”论》
摘 要:“活着”就得体验,体验才算“活着”。人文教育是教人如何“活得好”的教育。因此,体验对人文教育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体验是具有本体意义的教育“方法”,是与人的目的、价值合一的“方法”,体验既是方法也是目的。为了区别于科学的“工具性方法”,我们将体验称之为“本体性‘功夫’”。我们不仅要从方法论视域更要从本体论境界去整体理解体验。从本体论境界看,体验是人的存在方式,人文教育的过程是生命体验的过程,生命体验的过程是学生成为自己的过程;从方法论视域看,体验是人文教育的基本方法,人文教育的体验方式包括:诚敬、专注、参与、理解、反思。
关键词:人文教育;体验;本体性;功夫
作者简介:张祥云(1964-)江西太余县人,教育学博士,深圳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和人文教育理论与方法研究。
体验必须是“活着”,“活着”却未必在体验。植物人的“活着”,就没有体验。没有体验,仅是“肉体性地活着”,不是“精神性地活着”,这样的“活着”,是自己不知道自己“在”“活着”。没有体验的人,除了植物人,还包括睡不醒又没有梦的人。肉身存活基础上的“精神地活着”,必须是体验的。体验是人自我确认、自我见证自己活着的基本方式。自我“活着”的丰富性、质量及其意义和价值全靠自我的体验,那些不懂得体验的人,被指称为“木头人”和“行尸走肉”,是有道理的。体验的能力,是自己“活”给自己“看”的能力。人文教育是教人如何更好地“活着”的教育。如果“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那么,人文教育就应该既是“体验地”又是“体验的”。既要“教人去体验”又要“体验去教人”。体验在人文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基础性的。
一、体验的生命:人文教育本体境界
人文教育的实质是人性的教育,是让学生“成人”的教育,是对“心”的教育。人文教育的影响只有通过学生自己去体验才能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在精神世界,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体验对人文教育来说具有本体论意义。
(一)体验是人的存在方式
体验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德国的文献中。据说出自黑格尔的一封信,后来因为在传记文学中频频使用而被广泛传播。在德语中,体验(Erleben)有经受、经历等含义,蕴含了主体主动积极地去感受生活、体验生命及其价值的意思。正因为这样,一些英译者经常把德文Erleben一词翻译成Experience of life(生命体验)。《现代汉语大词典》则将体验一词解释为:(1)动词,亲身经历;实地领会。(2)名词,通过亲身实践所获得的经验。由此可见,在现代汉语语境中,我们倾向于把体验当做工具性手段来定义。这个解释似乎还没有揭示体验在生命意义上的本体论意蕴。
最先将体验作为一个重要的本体论范畴提出来的是德国哲学家狄尔泰。他曾对体验做过许多规定,但就最广泛的意义而言,体验指的是“特殊个人发见其此在的那种方式和途径”[1],即体验是我们每个生命个体领会和发现自身存在的方式和途径。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狄尔泰认为生命正是在体验中完全实现它自身,并由此观察生命,从而把握它的全部内涵。他视体验为生命的基础,所以强调生命表达在体验中。叔本华说“世界当然不是指理论上可以认识的世界,而是在生命的进程中可以体验的世界”[2]。狄尔泰也认为,人不仅生活在一个现实的物理世界中,而且生活在一个只有对有灵魂的人才敞开的、由生活体验所构成的生活世界。世界的本体不是理性、不是实证主义那种客观外在的实在,而是活生生的、有心灵的感性生命。而生命处于变化之中,是不断生成的,人们不能用抽象的概念来表达,只能依据内在的体验和感觉加以把握。那些经过抽象的东西,也只能通过体验才能得到具体的说明。由此可见,生命体验不是主体对客体的体验,而是体验者在体验中存在,体验使体验者存在,体验与体验者相互交融不可分割。只要人存在,人就总是要体验着的。因此,体验是人存在的方式。
(二)人文教育的过程是生命体验的过程
受传统二元论世界观的影响,我们常常把世界分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于是将主体和客体,目的和手段相分离。在教育领域,人文教育把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客观化,用处理人与自然科学知识的关系来处理人与人文知识的关系,用了解物质世界的方法来理解我们的精神世界,用改变外部世界的方式来改造我们的心灵世界。如果没有足够了解人文知识的特性和人文教育的特点及其关系,就容易将人文教育变成“数学式”的、“工程式”的教育[3]。人文教育往往只是使学生增加了人文知识,人文教育由此而被对象化、工具化、技术化,变成纯粹传递知识的“工具”。一旦把知识当成目的,生命本身反而就成为了手段,人文教育的本体论意义就此消解殆尽。结果,在人文教育中,学生的个体世界被“外在”的知识片段所“堆放”,“头脑”“塞满”了各种“被客观化”处理过的人文知识,“心灵”却无法体验到自我和感受到幸福。人文教育的真正使命是要唤醒学生的精神生命和意义生命,在追寻自我生命意义的过程中,实现生命境界的提升。人文教育应该始终关注学生的生命主题。
生命是体验,而不是知识和理论。人们常常认为生命是一个谜,而且会有一些答案,他们必须解答“它”,于是寻找解释、理论和学说。过分强调“生命是一个问题”的假设,把人们引向越来越多的脑力劳动,为了找到答案,他们努力学习并制造各种知识和理论。但生命问题的解决却不能仅仅依靠于这种头脑上的知识和理论。我们不仅要从知识层面去解答“它”,更要在本体层次上进入“它”,去生活并感受,与“它”融为一体不分彼此。对生命的理解来自我们的整体,不仅需要“脑”的思考,更加需要“心”的体悟。在“脑力”基础上提升到“心力”的境界,才能真正进入生命堂奥。人文教育所引领的生命理解需要我们全身心的投入,使整个生命成了你,使整个你成了生命。在这样的境界里,我们与生命的关系就超越了工具性的“我—它”关系,而变为本体性的“我—你”关系——用“我”“你”“它”来说明人与世界的关系是布伯的经典表达。我们不能“死于”布伯所谓的“我—它”公式而不悟,虽然没有“它”,我们不能“生活”,但仅仅靠‘它’来“生活”,这样的所谓“生活”,其实只是处于糟糕而“困难”的“生存”状态而已。我们必须明白这个道理!否则,那些关于生命的确定性知识、理论、结论就不仅不能帮助我们,反而还会束缚我们,让我们不知所措,无所适从。就如百足蜈蚣的故事一样:
蜈蚣是用成百条细足蠕动前行的。青蛙见了蜈蚣,久久地注视着,心里很纳闷:四条腿走路都那么困难,可蜈蚣居然有成百条腿,它是怎么行走的呢?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蜈蚣有成百条腿,它是怎么决定先迈哪条腿,然后动哪条腿,接着再动哪条腿呢?于是青蛙拦住了蜈蚣,问道:“我被你弄糊涂了,有个问题我解答不了。你是怎么用这么多条腿走路的?这简直不可能!”蜈蚣说:“我一直就这么走的,可谁想过呢?现在既然你问了,那我得想一想才能回答你。”这个念头第一次进入了蜈蚣的意识。事实上,青蛙是对的,该先动哪条腿呢?蜈蚣站立了几分钟,动弹不得,蹒跚了几步,终于趴下了。它对青蛙说:“请你再也别问其他蜈蚣这个问题了,我一直都在走路,这根本不成问题,现在你把我害苦了!我动不了了,成百条腿要移动,我该怎么办呢?”[4](P166-167)
我们的学生有时就像青蛙一样,对生活、生命充满了疑惑,并带着他们的知识性回答试图征服生活,带着他们所学理论试图操纵生活。他们以为,只要知道了这些知识和理论,他们就成为了主人。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学生所受到的教育就是为了更好地记住各种知识和理论。正是这些未进入学生内心的杂乱知识和繁多理论使他们忽视了去感受生命的美好,去回味生活中的感动。海德格尔曾说:“没有任何时代像今天这样,关于人有这么多的并且如此杂乱的知识……也没有任何时代像今天这样对于‘人是什么’知道得更少。没有任何时代像当代那样使人如此地成了问题。[5]”知识越多,人们疲于用脑,心被掩盖了。人文和生命的东西是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才能化为自己的内在。头脑包涵不了“心”,是“心”包涵、滋养并超越了头脑,“心”更具生命的整体性。头脑只是制造确定性的知识和干枯的理论,当我们用“心”去体验时,我们才进入到生命的整体,我们才成了生命本身。生命既是名词也是动词,它是动名词,生命只有通过生命才能得到彰显。正是如此,狄尔泰才说“精神科学的基本方向就是从生命去认识生命,从生命去解决生命问题。[6]”我们的学生越是变得理论化,他们就活得越少。他们可以思考爱,却从来不会爱,他们想有关神的事情,却从来不会变得神圣。他们只是不断地谈论,将时间都花费在记忆文字、理论和学说之中,没有一刻进入生命和生活。人文知识不同于自然科学知识,它不仅需要记忆更需要学生将它融入生命整体。学生不仅要“知道”更要“体道”、“悟道”和“行道”。人文教育不是要教导学生占有多少死寂般的知识、了解多少木乃伊般的理论和学说,而是要让学生在人文知识的指引下进入心灵的探索,引导学生走入生命、生活,并与其融为一体。人文教育应该超越知识和理论的传授,不应停留在对人文知识头脑层面的理解和记忆,而是要进入到心灵乃至肉身层面的实践。因此,在人文教育的过程中特别要唤醒学生的体验,以体验的方式让学生进入人文知识,以体验的方式让人文知识进入学生的生命,激发学生用生命去体验人文知识,并且让学生在自身生命体验的过程中开出智慧之花,使人文教育真正成为“人心”的教育。因此,人文教育的过程应该是学生生命体验的过程。
(三)生命体验的过程是学生成为自己的过程
在茫茫宇宙中,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正如卢梭所说的,上帝把我们造出来以后,就把那个属于我们的模子打碎了。名声、财产、知识等等都是身外之物,每个人都可以求得,但没有人能够代替自己感受人生。从学生角度看,人文教育中生命体验的过程就是让学生成为他们自己的过程。
1.让他们接受自己
让学生成为他们自己首先要让他们接受自己。人文教育就是帮助每个学生成长,让他们从自身生命出发,变得更完善。而让自身更完善的前提是接受自己,否则学生就会失去依托。接受是我们与生命友好相处的原则。学生的诸多迷惑常常因为他们一直在排斥自己,责备自己,而不是接受自己。于是就造成了一系列的内心骚乱和苦恼。我们的教育总告诉学生他们哪里不好,过分强调他们犯了什么错误,他们需要改正。学生从小一路走来,就是在这种害怕犯错,避免犯错的状态下度过。我们为了让学生变得优秀,就必须先把他们身上某些本真的品质抹杀掉,然后教给他们在我们看来最好的东西。似乎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成为好学生。其实,犯错和“缺点”宛如“黑暗”,黑暗不是一种“存在”,只是一种“不在”,它只是“光亮”“不在”。只要“点亮”“灯火”,黑暗就消失了。所以,人文教育要做的就是点亮“心灯”,用生命的智慧照亮他们领悟到生命大大不同于非生命的玄机,驱赶掉用理解非生命物质的习惯规则去理解自身生命的“黑暗”,赢得理解生命的“时间性智慧”。生命性即是过程性,成长性,个体性。生命不是一步到位,生命不是即刻定型,生命不是一劳永逸,生命不是外在创构。让学生领悟生命的奥妙暗示我们要从容地接受、享受、肯定自己成长中的每一个时刻,每一个阶段。让学生既接受自己成熟的一刻,也接受自己羞涩的一刻。不要让学生只是在思想上把生命当对象,把生活当成“一个谜”,站在这个人生的“谜语”之外,对象化地“驻足”于思想地“猜谜”,因为生命不是身外之谜,它必须总是在被经历,而不能等到“解答”之后才去经历,就像我们不会等到我们解答了什么是爱之后才去爱。然而,我们的教育却总是沉迷于制造太多的“应该”。学生一直被教导那么多“应该”的知识,那么多“应该”的观点,教育始终寻求“应该”,于是,直接的“是”被羞于对待了。就像他们看着一朵鲜花,他们马上开始想的是这花应该是怎样的,它可以更大一点,它可以更红一点,可以注射化学物让它变得更大,可以画它,它将变得更红。他们不能接受它原来的样子,小或者大,红或者不那么红。生命的智慧却会发问:为什么不在这一刻享受它?为什么要先把它弄得更红,把它弄得更大,然后才享受它?教育的智慧也会问:为什么我们非要让学生个个都变得成绩优秀才觉得那是最好的呢?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自我肯定地成长呢?我们是否会发现,我们把整个生命都浪费在了“应该”上,却看不见那个已经存在着的美丽的“就是”。人文教育必须让学生找到一条从他们生命被驯化的模式中“出走”,并进入自然生命流动的途径。从生命的视角看,学生的存在不是为了实现任何其他人的期望,其他人的规则,其他人的蓝图,尽管他们无法脱离被期望,被规约,被谋划,而且这些期望、规约、谋划在“应该”的意义上说都是很有道理的,也是合法的。但作为生命的而非机械的个体,学生在这里却是无可替代地要身体力行地去实现他们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规则是学生必须生搬硬套的,他们必须找到他们自己的规则——尽管这些规则很可能与公共的规则完全一样,但从根本上说,那是他们自己找到的,不是被赋予的。
2.让他们“放下”规则去领悟
人文教育中,要让学生体验生命,成为自己,就是要让他们放下规则去领悟。人文教育通过人文知识来教育,但人文知识不能成为捆绑学生的教条,变成冷冰冰的规则。规则是死的,它将成为一种禁锢,而领悟是活的,它将给学生无垠的天空。因此人文教育应该靠体验的方式将人文知识和人文理论—规则沁入学生的心脾,让其散发出生命的芬芳,使学生领悟到生命的真谛。然而我们却常常用处理外部世界知识的方法来对付心灵和精神这些内部世界的知识,心灵负担着太多未消化、未融通的规则。宗教精神最后纷纷变成教规,基督和佛陀的生活成为每一个人遵从的规则,但是没有其他人是释迦摩尼,没有其他人是耶稣基督。所以如果我们仅仅唯规则是从,我们最多也只能成为一个修饰过的复印的副本,我们将永远成不了真正的自己。在人文教育中,如果我们只是将规则硬塞给学生,最后他们就会像下面故事里的传教士一样。
这是个犹太教的故事。一个所谓的聪明人,几乎是一个犹太教的法学家,他从附近的村庄回家。他看见一个人带了一只美丽的鸟。他买下了鸟,开始想着:这只鸟如此美丽,回家后我要吃了它。忽然鸟儿说:“不要想这样的念头!”教士吓了一跳,他说:“什么,我听见你说话?”鸟儿说:“是的,我不是一只普通的鸟。我在鸟的世界里也几乎是个法学专家。我可以给你三条忠告,如果你答应放我并让我自由。”法学家自言自语地说:“这只鸟会说话,它一定是有学问的。”法学家说:“好,你给我三条忠告我就放了你。”鸟儿说:“第一条忠告:永远不要相信谬论,无论谁在说它。他可能是个伟人,闻名于世,有威望、权力和权威,但如果他在说谬论就不要相信它。”教士说:“对!”鸟儿说:“我的第二条忠告是:无论你做什么,永远不要尝试不可能,因为那样的话你就会失败。所以始终了解你的局限,一个了解自己局限的人是聪明的,一个试图超出自身局限的人会变成傻瓜。”法学家点头说:“对!”鸟儿说:“我的第三条忠告是:如果你做什么好事,不要忏悔,只有做了坏事才需要忏悔。”忠告是精妙的,于是那只鸟被放了。法学家开始高兴地往家里走,他脑子里想着:布道的好材料,在我下星期的集会演讲里,我会给出这三条忠告。我将把它们写在我房间的墙上和桌子上,这样我就能记住它们。这三条准则能够改变一个人。正在那时,突然,他看见那只鸟坐在一棵树上,鸟儿开始放声大笑。法学家说:“怎么回事?”鸟儿说:“你这个傻瓜,在我肚子里有一颗非常珍贵的钻石,如果你杀了我,你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法学家心里后悔:我真愚蠢。我干了什么,我居然相信了这只鸟。他扔掉他带着的书本开始爬树。他是个老人,他一生中从未爬过树。他爬得越高,鸟儿就飞向另一条更高的树枝。最后鸟儿飞到了树顶,老法学家也爬到树顶。正当他要抓住鸟儿的那一刻,它飞走了。他失脚从树上摔下来,血流了出来,两条腿断裂了,他濒临死亡。那只鸟又来到一条稍低的树枝上说:“看,首先你相信了我,一只鸟的肚子里怎么会有珍贵的钻石?你这傻瓜!你听说过这种谬论吗?随后你尝试了不可能。你从没有爬过树。当一只鸟儿自由时,你怎么能空手抓住它,你这傻瓜!你在心里后悔,当你做了一件好事却感到做错了什么,你使一只鸟儿自由了!现在回家去写下你的准则,下星期到集会上去传播它们吧。”[4](P159-161)
这就是所有的传教士在做的,也是我们学生在做的。他们只带着准则,缺少的是领悟和体验。这种现象在我们的道德教育中特别明显。学生把道德知识当作世界的真理去记忆、掌握,最后以为在考试中取得了高分就是获得了“道德”。学生掌握了一定的道德知识,具备一定的道德认知和判断能力,但他们只是按照秩序机械行动,而不能够充分享受和体验道德生活、实践道德生活。在这样的教育中,学生学到的不是沉甸甸的生活智慧,而是枯萎的语言符号和知识气泡。所以不要强记规则,只是试着“放下”规则去领悟和体验。“放下”并不等于抛弃,放下规则是为了让规则融入学生的心灵,就如身体里被移植的器官一样,最后与身体融为一体。如果老师只是将规则强加于学生,学生也不会变得明智,他们的内在将仍然无知。这样的学生看起来就像被刷得雪白的坟墓,外在看似美丽和清洁,内在却是死的。人文教育中,老师要让学生去领悟,将规则融解在他们心里,他们就会心甘情愿地去遵循规则,以至于最后忘记规则的存在,而实际上他们却正在遵循着这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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