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
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机关,税务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而税务人员作为税务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直接与纳税人接触,掌握着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容易滋生腐败,发生职务犯罪行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地方税务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供您参考。
地方税务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一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办税干部作为国家税务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者,
要适应国家精神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的业务素质是基础。一年来,我采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强化了税法等法律法规和办税业务的学习,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素质,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一是按照局党组的安排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学习科学发展观,办税干部应该怎么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参加“假如我是纳税人”的换位思考活动,强化“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解纳税人之所需,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变成我们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二是结合工作,学以致用,我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向老同志讨教,或者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积极参加参加市局组织的办税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扎实工作,本职工作成效明显
办税部门是税务部门的行业窗口,办税工作情况将直接影响到税务局的全局工作。作为一个基层的办税人员,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围绕“服务于纳税人”这个中心开展开作,“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认真落实各项办税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抓收入,实现了目标管理。抓好税收收入,实现目标管理是每个办税人员的重要工作,为圆满完成局领导下达的目标管理指标,我和同事们一起积极抓收入,做到决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最在限度减少税收流失。我县是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办税人征收税收环境差;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与局签定的目标责任制的税收任务,任务十分艰巨。但是面对困难,我和同事们并没有退缩,为了改善工作环境,我们一方面强化宣传,让纳税人自觉申报、自觉纳税。同时在征收工作中,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为全面完成局党组目标责任制规定的考核指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和同事们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全面完成县局与我们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积极强监管。在组织征收工作中,我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我们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数。同时,我们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90%,税负调整率不低于10%;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这一年我在工作和学习方面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局领导关心支持、其他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取得的成果。当然我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我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税收事业尽我们的一份绵薄之力,不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寄予的厚望。
地方税务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范文二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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