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贴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11:43

为创建文明县城,维护良好市容环境,规范户外广告张贴行为,有关部门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张贴公告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张贴公告的通知范文一

关于规范启用在校园内招贴公告栏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文化品位,进一步做好校园环境建设,给师生提供一个优美、安全、舒适、整洁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人文环境,学校在校园内放置了一批圆柱形招贴公告栏,现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单位、学生组织、社团等活动的公告或海报必须张贴在指定的张贴栏内。

二、学生个人需公告的事项必须张贴在指定张贴公告栏内,到期自行清理。

三、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园内张贴。

四、所有张贴到期,直接由物业保洁员统一清理。

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长期抓好此项工作,严格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不要随意乱贴乱写,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干净整洁。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巡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乱贴乱写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学校文明学院、文明处室年度考核。

党委宣传部

2016年9月25日

关于张贴公告的通知范文二

关于规范张贴小广告的通知

为创建文明县城,维护良好市容环境,规范户外小广告张贴行为,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楼道、管线和树木上涂写、刻画。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严禁在沿街店铺墙体、门窗上张贴或者涂写商业性广告以及未经批准悬挂宣传品。

四、城区各单位、门店、住户应当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对权属范围内建(构)筑物、设施上乱贴乱画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清除已经张贴的小广告。

五、零星张贴宣传品的,一律张贴在城管局设置的公共信息栏内。

六、凡未按规定随意张贴、涂画小广告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9月13日

关于张贴公告的通知范文三

关于公告栏停止海报张贴的通知

接书院老师通知,为了保证各项文件及时的传达,即日起停止公告栏的海报张贴。

请各组织社团将海报贴在板子上盖章后在一楼放置。之前已盖章的海报将在到期后取下。

敬请各组织社团配合工作。

启德书院

宿舍学生委员会

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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