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表彰学生决定范文
为了鼓励学生,学校会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作出表彰决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校表彰学生决定,供大家参考!
学校表彰学生决定范文一
各学院理事、部、委:
在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的各项活动中,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中,勤工助学协会的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处老师和全体同学的支持下,团体协作,作出了大量辛勤工作。其中涌现出许多认真负责、积极踏实、自觉奉献的工作积极分子,为了激励学生干部做工作的热情,经综合考核和推荐评选,勤工助学协会理事会审核并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决定表彰石小坚等3位同学为“先进工作者”,xxxx等27位同学为“优秀学生干部”并授予宣传部为“优秀部门”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略)
二、优秀学生干部(略)
三、优秀部门(略)
xxxx
年月日
学校表彰学生决定范文二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201*学年度,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勤奋学习,努力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武生院关于做好201*—20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武生院学〔201*〕8号)精神,经各班民主评选推荐、系总支严格审查、公示,学校决定,授予韩笑等407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刘杨等356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要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弘扬“严谨、自强、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同学以受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踏实工作,勇于创新,将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附件:201*—20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二〇一*年九月十八日
学校表彰学生决定范文三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201*-201*学年度第一学期的阶段学习过程中,同学们积极进取、刻苦努力,在期中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和显著进步,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学生。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现对九(2)班 白宇豪等41名进入湖熟片年级前100名的“学习之星”、七(1)班葛娟等59名进入校内年级前30名(九年级前40名)的“学习之星”、九(6)班张薇等107名与上学期末相比进位10名以上的“进步之星”、七(2)班周宇航等72名单科成绩突出“希望之星”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学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校的同学要向优秀学生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开拓进取,努力奋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初级中学
二〇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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