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主创业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自主创业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16-11-08 11:27

国家现在对于自主创业贷款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出台了吗?看完小编整理的国家自主创业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国家自主创业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自主创业贷款政策

国家自主创业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贷款优惠政策: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在贷款过程中,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2、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二、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政策:自主创业还是再就业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申请对象武汉地区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在武汉市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均可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贷款额度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3贷款期限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按时还款的借款人,可给予第二次创业担保贷款。贷款不受同一项目和第一次还款时间限制,要求第二次贷款 申请人须依法纳税,且带动了2人以上就业(含创业者本人)且依法缴 纳了社会保险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并享受全额贴息政策。4贴息政策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含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5申请程序到创业地所属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街道复查、区人社部门审查、相关担保机构审核并办理反担保后,由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对象对就业困难人员新增自主创业的(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含)后,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2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3申报程序持申请材料,向创业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公益性岗位

1申请对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具有武汉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政府政策性规定的特殊安置 群体。

2公益性岗位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界定,结合我市实际和需要,可设定以下9类25种公益性岗位:

A、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与服务类,包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协管、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和劳动关系协调协管等2种岗位。B、基层“三农”工作协理与服务类,包括农业协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等2种岗位。

C、基层医疗卫生协理与服务类,包括乡村基本公共卫生协理和计划生育服务协理等2种岗位。

D、基层科教文体协理与服务类,设置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服务协管1种岗位。

E、基层法律协理与服务类,包括司法协理、民事调解协理等2种岗位。

F、基层民政事务协理与服务类,包括民政工作协理、社区托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层助残协理、社区助残服务等5种岗位。G、基层市政及道路交通协理与服务类,包括道路交通协管、市容环境监督协理、城管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4种岗位。H、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协理与服务类,包括公共设施维护协管、公共环境绿化养护协理、公共卫生保洁协理等3种岗位。I、其他基层协理和服务工作类,目前暂定为信访协理、工会协理、公共自行车协管、青少年工作协理等4种岗位。3合同年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续签。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签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4555人员”(指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在公益性岗位上考核称职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 经市或区就业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原则上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重庆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贷款对象、额度、期限等进行了调整。12月,重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显示,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10万元调高至15万元,企业贷款额度由每人5万元调高至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100万元。

范围扩大

实名登记者可申请贷款

此前,重庆市创业担保贷款只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调整后,将“进行了就业创业登记人员”纳入可申请贷款范围。

“实名登记后,还可以申请‘提供就业指导’或提供‘创业服务’等多个项目,最终达到创业就业的目的。”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有利于帮扶更多创业者,提高小微企业存活率。创业者可去当地街道或社保部门实名登记。

额度提高

企业贷款上限升至10万

本次调整一大亮点是贷款额度更高,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10万元升至15万元;企业贷款由每人5万元调高至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劳动密集型小企业200万元。

负责人表示,调整后贷款期限更长,对带动就业达到1:6的个人,给予不超过2年的二次贷款。此外,新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允许多次贷款。

重庆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解释说,符合条件人员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进行了就业创业登记的人员等。

限制减少

除限制淘汰类均可贷款

以往,创业贷款注重鼓励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科研产业、物联网等。调整后,除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外,均可享受贷款政策,并优先扶持国家鼓励产业和我市重点发展产业。

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包括笔记本电脑、通信产业整机和零部件研发等,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如民用机场运营、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通信、金融外包服务等。

门槛降低

优质项目无抵押可贷款

创业贷款政策调整后,贷款门槛更低。对无抵押物或保证人的优质创业项目,经区县就业经办机构推荐,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可提供担保。

负责人介绍,优质产业项目指,经区县就业经办机构通过专家评估等方式,认为可申请为优质产业的,则上报给贷款机构。之后贷款机构将有专家团队评估项目,认定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一旦通过,即使没有抵押或担保人,也可成功申请贷款。

河北农民工返乡创业最高可获10万元担保贷款

河北12月出台政策,针对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可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根据河北省出台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将在财税政策、金融服务、社会保险等方面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

意见规定,如果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为减轻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负担,今后将为创办小微企业减费降负。建立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评估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

河南认定电商创业基地21个

12月,河南省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和就业基地认定名单公示结束,全省共认定电子商务创业基地21个,就业基地13个。

近年来,电子商务逐步向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活动渗透,已成为实施“互联网+”行动的重要手段,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

河南省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和就业基地的认定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共同组织实施。创业基地申报单位为提供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的产业园区和区中服务园。就业基地申报单位为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服务的企业。

内蒙古将安排发展资金扶持众创空间

内蒙古将安排发展资金扶持众创空间。内蒙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调整优化科技专项资金结构,安排众创空间发展资金,采取主导建设、联合建设、运行补贴、绩效奖励等形式,支持引导本区域和本行业的众创空间建设,并对众创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专业科技服务等加强引导和支持,保障众创空间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在发展资金支持下,内蒙古将充分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以及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资源,高效利用现有厂房、闲置房屋、商业楼盘等资源,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一批创业者空间、创客咖啡、创新工场等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

内蒙古将建立众创空间与股权交易中心联动机制,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定制式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形成与创新创业相匹配的资本市场支撑体系。

福建第二批32家众创空间公布 新增补助最高30万元

12月,福建省科技厅公布2015年第二批共32家福建省众创空间名单,至此,福建省已认定49家福建省众创空间。

32家众创空间中,福州有新华都商学院创业孵化中心等5家,厦门有翔安冰与火创客中心等8家,宁德有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1家,莆田有U啡莆田电商创业咖啡馆等2家,泉州有V-WORKS等6家,漳州有图灵互联网等3家,龙岩有龙腾新创等2家,三明有博智E族等2家,南平有灵众互联网1家,平潭有华赛等2家。

根据福建省最新出台的政策,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同样标准补助,新建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改扩建按每平方米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同时,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新增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按每年实际发生的数据中心租用费的30%予以补助,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山东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打通科技型小微企业

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科技厅《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满足创新创业需求为导向,以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体系、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为重点任务,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打通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通道,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在全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促进创新的创新创业新格局。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有效促进创新创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构建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的途径。一是盘活存量,推动现有的孵化器提质升级。坚持孵化器专业化发展方向,省科技计划对孵化器搭建的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重点支持。实施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计划,重点支持专业孵化器和孵化器联盟建设。其中,对新升级为国家级的孵化器,择优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奖励。二是用好增量,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载体。对发挥作用好、创业培育能力强、孵化企业创新活跃的新型孵化载体,不唯孵化面积、在孵企业数量等指标,根据其孵化和服务绩效,择优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范围,并支持其申报国家级孵化器,享受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三是鼓励多途径创建孵化器。发挥山东大企业数量多的优势,鼓励领军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培育产业后备力量,营造大企业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持高等院校在大学科技园内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创业苗圃,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科技人员、大学生、高端人才的活力是实现大众创新创业的关键。在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方面,《意见》规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鼓励科技人员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所之间双向兼职,科技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意见》规定允许创业大学生在孵化器虚拟注册企业,并享受孵化器提供的各项服务。省市两级科技计划将大学生创办企业的研发项目和留学人员主持的创业研发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孵化企业发展方面,《意见》规定对进入孵化器提供专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支持。对孵化机构的房租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孵化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按不高于市级财政支持总额50%的比例予以补贴,补贴总额每个孵化器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为解决山东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与经济大省地位不相符的问题,《意见》还提出实施小微企业“小升高”助推计划,对小微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补助,支持创业企业健康发展、快速成长。

在营造创业创业环境方面,《意见》加强了对高新区的指导,鼓励省级以上高新区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提升创新创业的成功率,《意见》强调了创业辅导工作,把创业导师工作绩效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绩效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库管理,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给予优先支持。为充分发挥专利支持创新创业的作用,《意见》提出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加快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帮助小微企业及时获得专利授权和有效保护。为促进全省科技资源的共享共用,《意见》扩大了“创新券”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提高了“创新券”补贴比例,对西部隆起带小微企业补助比例由30%提高到60%,其他地区(不含青岛)由20%提高到40%。《意见》还突出强调了技术转移服务的市场导向作用,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鼓励通过技术交易活动开展创新创业。

为解决创新创业融资难提,《意见》提出要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扶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体系。一是强化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创投机构、大型骨干企业成立子基金,扶持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促进成果转化。对于省引导基金子基金支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省科技计划优先立项,跟进支持。二是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机制。通过现有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探索建立科技投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质押等金融服务工作,支持设立专业性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积极拓宽创业投资机构退出渠道。三是整合优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方向。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贴息或科技计划支持。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探索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

青海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47个创新基地让创业者显身手

为落实国家和青海省扶持创业创新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今年以来,青海省经信委配合举办创业大赛、扶持创业园区(孵化器)等创业平台和载体建设等,建成、在建和拟建创业创新基地47个,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让创业者大显身手。

今年以来,青海省依托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整合各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结合线上线下宣传小微企业关注度较高的财税、融资、用工等优惠政策。12月,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组织园区初创企业与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行专题对接,部分企业已成功融资;组织创业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了创新创业大赛暨创新创业成果展,27个项目入选获奖,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区建设,为初创企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建成、在建和拟建创业创新基地47个,其中已建成27个,建成总面积105.13万平方米,累计入驻企业2259户;在建7个,已建成64万平方米,累计入驻企业371户;拟建13个,规划面积105.77万平方米。一大批入驻创业园区并成功孵化的企业,为开发区发展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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