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取消限购限贷 12条举措切实惠民

发布时间:2017-05-04 11:25

日前,吉林省下发了《吉林省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商品房库存较多的现状提出了多条措施。今天搜房网房天下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希望给大家实际的帮助。

吉林省将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限贷,具体会采取以下措施:

一、简化农民租购房屋落户手续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农民进城买房或租房,只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租赁)合同,就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二、保护进城农民合法权益

1、 进城落户的农民将享有与市民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就业等公共服务权利;

2、 另外,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

三、棚户区改造安置

1、 棚户区改造全省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有条件的城市应达到70%以上,力争逐步达到100%。

2、 除了采取货币化安置看,还可以将二手房做为货币化安置房源。

3、 货币化安置范围进一步扩大, 凡是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均可实行货币化安置。

四、购房贷款实施优惠

1、 首次购买申请商贷低首付比例仅为20%;二套房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贷购买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仅为30%;

2、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3、推广“农民安家贷 ”等金融创新信贷产品,采取更灵活的还款周期。

吉林省全面取消限购限贷 12条举措切实惠民

五、充分利用公积金

1、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政策;

2、申请贷款时取消住房套数证明、所购住房面积的要求;

3、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房龄加贷款期限之和长为40年;

4、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及其与金融机构组合贷款业务;

5、进一步提高实际可贷款额度。

6、足额缴存6个月可申请贷款。

六、减轻税费负担

1、对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七、给予购房者适度补贴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可对购买库存商品房的市民按照上缴契税额度给予适度的购房补贴。

八、取消相关限制性措施

1、取消住房限购、限贷政策,购房人无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户籍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2、取消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审核制度。

3、取消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审批限制。

九、规范审批和收费

对于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审批和收费一律取消。

十、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都尽早完工。

十一、加快已交付使用房屋产权办理工作

各地政府要全面启动已交付使用未办理产权房屋的清理工作,制定加快房屋产权登记具体办法,解除交易限制。

十二、各城市集合实际情况去库存

各城市需求量不同,库存量也存在差异,去库存措施的采取要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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