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6-11-01 17:24

社保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比如说换工作,搬住所,都会涉及到社保转移的问题。究竟社保要怎样转移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社保转移如何办理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社保转移的办理方法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社保补缴的方法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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