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合同管理论文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最新的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的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浅谈企业合同管理
摘要: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本文分析了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 合同管理 重要性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说到底是契约经济,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的买卖都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经营成败与合同及管理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一种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一种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一些不法商人利用这种规则,故意制造合同主体不合格,进行欺骗,给当事人造成法律风险。
2、合同文字不严谨
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合同用词要准确,讲究咬文嚼字,特别应注意多音字的使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3、合同条款不完善
合同条款是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主要表现为:一是条款定性,不定量;二是责任条款不具体,过于笼统;三是漏掉违约处罚或处罚不明确;四是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
4、无效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些企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定的合同,其实质是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自始至终不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
合同在履约中,根据情形的变化,可依法进行变更。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因此对应当变更的合同一定要及时准确变更。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
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约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这一点往往被忽视。
3、应鉴证确认的没有办理鉴证确认
履约过程中的鉴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
4、不重视合同诉讼时效
如关于借贷的相关合同,法律规定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有的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不明,对一些拖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直到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5、不重视应当行使权利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在再现规定情形下可以行使抗辩权,但一些企业对合同管理不规范,对这一规定不知或者不会行使,不能主动避免客观上可能给自身企业造成的损失,且发生问题也更难解决。
6、不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
证据(资料)是企业合同管理中必须高度重视的法律文件,,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是有效的证据。
总之,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无法用法律手段维权,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规范管理模式
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规范界限,而是一种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企业应当有专门的法律管理机构,聘用专职企业法律顾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程序很多,一个合同的订立和执行可能会牵涉到多个部门,这样的情形决定了,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
(二)建立合同管理新模式
1、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等为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建立。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有利于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并持续提高其合同法律意识。
3、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等。把这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必须有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
5、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国家工商行政市场规范管理司编,《合同法与合同管理》,工商出版社,1999年3月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全书》,中国法律出版社, 2005年3月
[3]赵旭东,《合同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
[4]李显东,《民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
[5]古月,《违约损害经济赔偿》,金城出版社,200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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