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广大育龄群众的一封信
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政策。育龄群众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为社会创造更加良好、和谐的人口环境。下面小编整理了至广大育龄群众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至广大育龄群众的一封信篇一
全市广大育龄群众:
你们好!
年年辞旧,岁岁迎新。伴随着即将到来的岁末钟声,新的一年迈着轻盈的步伐向我们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全市广大育龄群众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美好祝愿:祝愿大家新年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祝你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向一年来为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祝你们节日快乐!家庭幸福!吉祥如意!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2017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将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市人口计生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大力提升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能力,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不断推进人口文化创新发展,为我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创造更加良好、和谐的人口环境!
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月28日
至广大育龄群众的一封信篇二
全县广大育龄群众: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计划生育家庭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县委、县政府相继完善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实行依法行政,推行村务公开,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入户走访倾听群众需求;全力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努力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一、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夫妇在年满60周岁后政府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2013年起提前到55周岁。
二、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年满16周岁止,每月发给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三、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农村夫妻依法生育两个女孩,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2011年起一次性奖励2000元;2013年起依法生育的非两女户农村夫妻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500元;2013年起依法生育一孩的农村夫妻落实上环措施的,一次性奖励100元。
五、对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两女绝育户父母参加养老保险,由县、乡镇政府按照100元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特扶对象以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参保,由县、乡镇政府按照400元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
六、对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查经费标准为每对夫妇360元。
七、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孩。
八、办理计生证件(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通过网上申请办请。
推行阳光计生,对所有计划生育工作事务实行政(村)务公开,欢迎全县广大育龄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祝全县广大育龄群众家庭美满,生活幸福!
当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XXXX.X.X
至广大育龄群众的一封信篇三
广大育龄同胞们:
新年好!感谢你们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并向你们表达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它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富强的重要保证。《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不仅需要广大计生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更需要广大育龄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需要你们积极配合。为了使你们进一步了解现行计生政策法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摘录了部分政策法规,请你们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好。
生育政策:生育孩子要办理结婚证和生育证。如果你们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应先办理好结婚证和生育证;《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再生育间隔,如果你们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请办理好再生育证后再生育。
节育避孕政策:如果你们已经生育了一个男孩,请采取上环或药具避孕;如果你们已经生育了二个及以上孩子,请采取结扎措施。如果你们政策外怀孕,请你们及时终止妊娠,否则将对你们收取2000-10000元的终止妊娠保证金。
奖励政策:如果你们是独生子女户,在小孩14周岁前每个月可享受5-20元的独生子女保育费;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家庭小孩在初中升高中时可享受加10分的优待,考上二本以上大学可享受2000-3000元奖励, 60周岁后还可以享受每年720元/人的奖励扶助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或男方达到60周岁、女方达到55周岁后将享受一次性奖励,有关实施办法正在制定当中。
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视作超生,超生一个孩子需按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6倍缴纳社会抚养费,每再多超生一个,依次增加3倍。如果你们未办理生育证再生育,即使符合再生育条件,也需按夫妻上年度总收入的30%缴纳社会抚养费。
生殖健康普查规定:上环、药具、男扎不满三年、女扎不满一年、扎后有复孕史、未落实节育措施对象每年普查三次,其他对象每年普查一次,我县的普查时间是每年的3月、7月、11月。如果你们在家,请按乡镇计生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普查;如果你们已外出,可以到当地计生服务部门接受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证明寄回户籍地计生办即可。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如果你们要外出务工经商,请在外出前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并自觉落实节育措施。
最后,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新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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