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大招治"囤地" 不处理闲置土地不准卖地
近日,为了遏制常年“晒太阳”的闲置土地不断增加,广东省政府祭出“不处理闲置土地不准卖地”的辣招,除了要求各地方11月底前需对囤地处置完毕外,还将处置量与各地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挂钩,整改未到位甚至不准“卖地”。
被视为“史上严”招数大限到来,不仅让各地方政府“坐不住”,包括华发、合生创展等众多房企久囤多年的土地也将受牵连,一些房企在政府施压下不惜把项目卖掉。
出“辣”招数
日前,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座谈会,对珠海、深圳、中山、河源、湛江等市未处置闲置土地面积多的区域点名批评,并规定11月底前,对尚未处置完毕的闲置土地,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责令在明年一季度前完成整改。
此外,广东省规定新建立的“闲置土地常态化惩处工作机制”被政府人士视为“辣”的招数。规定自2015年起,于每年11月30日对超过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已超过近5年(上一年度起计前5年)年均供地量的市、县,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暂停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的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以往闲置土地的主导权主要在地区政府,由于受到各种利益捆绑,处理进度十分拖沓。”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一位研究人士分析道,此次使出的招数将地方处理闲置土地的力度与土地出让指标这一“钱袋子”挂钩,地方不尽早整改意味着下一年土地供应量将受制约,“可谓达到敲山震虎的效果”。
“史上严招数出台后,如果省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将向地方政府施压。”中山市政府一名官员表示。
广东祭出这样的“辣招”,一些地方政府提前与房企做好沟通工作。
从珠海市国土部门可以知道,今年年初,珠海市已经获悉将被重点点名且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因此相关部门已向部分房企进行约谈。在该区域,囤地多年的开发商甚至选择出售项目,以避免土地遭国家收回。
今年2月,拥有珠海三宗长期“晒太阳”地块的珠海日大实业公司被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100%股权。公告中指出,由于三宗待开发土地自2005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指标以来,一直没有开发建设闲置至今,按照国土部门对闲置土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存在国家依法收回或对闲置土地进行违约处罚的可能性。
此外,据华发地产、新世界中国等房企相关人士透露,这些涉及囤地的房企收到政府的相关提示,并曾签下禁止闲置土地、炒地的承诺书。
房企吐囤地内情
在这些被省国土部门点名批评的珠海、深圳、中山、河源、湛江等区域,闲置土地面积广且囤地时间久等问题一直未得到遏制,其中涉及众多知名开发商。
以中山为例,在中山中心区域南区旗山附近,合生创展在2007年以近203万元/亩的价格拿下300亩地块。据悉,该地块目前尚未开发,昔日平地已成菜地,囤地长达8年。此外华发地产在中山石岐拿下的地块也未动工。
“有些土地闲置是因为政府在土地交接过程中出现了历史遗留问题所致,譬如,当年许诺的三通一平、大型公共设施、相关基建项目等均没有落实到位,或者该片区市政规划已经重新调整等。”新世界中国一位项目经理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企贸然开发地块,虽然周边楼价已升值,但对于开发商而言,将长期的资本沉淀和成本投入计算在内,其收益已经低于预期。
“竞争力有优势的开发商,都希望快速开发、快速周转去应对房地产多变的市场,但不排除一些中小房企的资金链十分紧张,导致其投入开发新项目的能力减弱,这类房企可能会将希望寄托到向市场高价位出售项目套取利润。”深圳一家小型房企总裁助理李先生表示,这些房企可能会打通政府部门的关系更改规划,以政府能接受的理由拖延囤地周期。
此外,有房企人士指出,一些房企的项目在政府施压下可能已经开工,但故意拖慢工程进展,或者制造开工假象变相继续囤地。“这样一来,国土部门对此可视为已处置完毕,另一方面却对‘老大难’囤地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人士称。
与全国多地一样,不论是国土部发出清理闲置土地要求,还是地方自主清理需求驱使,广东治理囤地已属老生常谈,每年包括加大罚款力度、政府回收、调换使用者或改变土地用途等多重组合拳出击,但依然未能遏制闲置土地面积不断增加的势头。
广东省公布数据显示,截至10月8日,广东省闲置土地面积达12534公顷,已认定为闲置土地尚未处置的面积达1406.18公顷。
上述国土资源部门研究人士称,这只是已认定部分的面积,实际数字与两年前相比有增无减。
其中,珠海成为了广东省闲置土地面积多的地区,该地政府整治囤地的低效能为人诟病已久。
从珠海市获悉到,在该市中心位置,过百亩的红山村改造项目地块闲置长达10多年之久。据珠海房企人士董先生透露,珠海相关部门在该地块的征收环节以及集体用地变更国有用地手续上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使该“晒太阳”的项目成为烫手山芋。
此外,对于“闲置土地满两年政府可以依法收回”这一规定,一些地方政府采取选择性执法,并未严格执行。如一些地方国土部门在治理过程中,对于一些地块以“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为由,不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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