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非法宗教心得
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高举维护法律尊严,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维护祖国统一的旗帜,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最高利益。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反对非法宗教心得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反对非法宗教心得篇一
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室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新疆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和艰巨的。特别是这几年,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科索沃独立、南苏丹独立、国际泛伊斯兰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对新疆稳定的影响很大,加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动势力的支持和煽动,新疆的安全受到了极大威胁,在新疆的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主义不断制造事端,进行恐怖活动,残害进步人士和干部群众,对新疆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近年来,在“严打”、“高压”的打击下,民族分裂主义从明处走到了暗处,我们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决不允许政治思想不好,参加宗教活动和对学生的错误行为不闻不问,更不能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攻击社会主义制度,鼓吹民族分裂主义,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社会主义讲台向学生散布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教义。
对国家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意义。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高举维护法律尊严,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维护祖国统一的旗帜,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最高利益。要向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重点宣传江总书记讲话中关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内容和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公民神圣职责,正确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坚决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使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不动摇,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直。 这几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和维护全区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摆在了突出的位置
来抓,团结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做了大量的桌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新疆大局的稳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无论过去和现在,国内外敌对势力总想在分裂新疆上打主意,并且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新疆的渗透、分裂和颠覆活动。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际斗争形式的变化,国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相勾结,妄图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离出去的阴谋活动正在加紧进行,我们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面临着严重挑战。从国际背景和境外民族分裂活动讲,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把和平演变的矛头指向我国,加紧对我国进行“分化”、“西化”和“遏制”战略,企图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寻找和打开突破口,同时国际泛伊斯兰主义,在东欧和原苏联的民族主义思潮,也对新疆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在这种国际背景下,境外的民族分裂活动不断加剧,他们频繁召开会议,发表宣言,拟定国名,不断加强分裂新疆的舆论宣传,设立电台,出版报刊,大量编印煽动分裂书籍,利用各种方式和场合大造舆论,扩大影响,企图使新疆问题国际化,他们大肆对我进行人员武器和反动宣传品渗透,同时还建立培训恐怖分子训练基地。回顾历史,在新疆,民族分裂活动由来已久,建国前的不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时起时伏,一直没有停止过,不铲除非法宗教组织,就没法肃清民族分裂势力,新疆就无长治久安之言。
反对非法宗教心得篇二
近年来发生在自治区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造成了许多无辜干部群众的伤亡,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破坏了各族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严重影响到我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新疆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的背后,无一例外地都隐藏着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子。反分裂斗争的实践一再证明,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催生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动的温床,是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
在人类社会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不断发展、文化不断进步、观念不断更新的今天,在新疆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怪现象。有的人抛弃了艳丽的艾得莱丝绸,放弃了漂亮的花裙,穿上从头到脚都蒙得严严实实的“吉里巴甫”服;有的人年纪轻轻,却留起了与年龄、身份、气质都极不协调的大胡须;有的人公然蔑视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以念“尼卡”结婚,甚至重婚,以念“塔拉克”离婚;有的人竟然把与食品完全无关的器物、用具也以是否清真进行区别;有的人不让未成年子女接受现代文化教育,却热衷于送去学习经文;有的人不准群众在婚礼喜宴时唱歌跳舞,不准给去世的人过乃孜尔等等。他们打着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的旗号,蛊惑人心,以此煽动对抗政府的正常社会管理活动,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
我们应当看到,这些行为既不是传统的风俗习惯,也不是正常的宗教信仰需求。维吾尔族在漫长的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多姿多彩、辉煌灿烂、别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如十二木卡姆、麦西热甫等都是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结晶,无论是着“吉里巴甫”服,还是禁止在喜宴上唱歌跳舞,都从来不是维吾尔族的风俗习惯。伊斯兰教是崇尚和平的宗教,是崇尚学习、反对盲从和迷信的宗教,其教义也绝不会鼓励信众杀人放火。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表面上打着民族风俗、宗教信仰旗号的行为事实上都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而这些行为违反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教育制度、宗教管理制度,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威。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能以任何借口行使超越法律的特权,一旦违反了法律,都必须依法处理、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捍卫法律尊严的神圣职责使命。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要围绕“去极端化”,以铲除宗教极端主义滋生土壤为目标,积极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理,要结合主观恶性大小、行为危害程度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区别对待。对打着宗教旗号妨碍国家教育、计划生育政策和《婚姻法》实施的现象,要依法予以治理和打击;对利用非法宗教活动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宣传“圣战”、培植民族分裂、恐怖势力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对极少数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势力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要依法严惩;对一般参与人员,要立足教育、挽救、转化,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最大限度地教育团结争取绝大多数群众。
全区各族检察干警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忧患意识、战略定力,牢牢确立长治久安的指导思想,更加深刻认清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更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斗争,始终坚持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公开发声讲话、亮明态度,以身作则,一级讲给一级听,一级做给一级看,发挥表率作用。少数民族检察干警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更要敢于发声亮剑,更加自觉主动地教育、引导身边的亲友,讲法律、讲政策、讲历史、摆事实,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筑起一道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铜墙铁壁。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各族检察干警要坚定不移地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检察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坚持反分裂、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创新进取,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推进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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