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域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7-04-13 10:46

崂山区域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崂山区域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

提示:以下所需材料中须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齐原件,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对后,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查询单;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www.qdgjj.com‘表格下载’)》;

3、工资收入证明(单位签盖公章);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夫妻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或配偶,应提供在本市居住的暂住证明。申请人未婚的,本地职工未婚证明须由户口所在区域的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外地职工出具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证明有困难的,也可由所在单位或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离异未婚的申请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开具未婚证明。未婚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月;

5、卖房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卖房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帐户存折及复印件一份;

7、二手房网签合同原件一份;

8、购房首付款收据复印件一份;

9、指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10、办理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11、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崂山区域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到管理处贷款专柜打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查询单》,进行贷款资格的初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领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2、借款申请人到指定评估机构办理房产评估手续,同时到地税部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税手续。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卖方本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柜办理贷款手续,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进行登记并打印《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组合贷款,需申请人持《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申请),同时申请人按要求开设公积金联名卡。贷款登记信息审核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

4、合同签订、盖章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5、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借款人缴纳相关费用后,中心工作人员到房产登记部门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到账后,借款人到贷款专柜领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支付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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