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通报20**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推动2015年工作任务落实,下面,就做好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年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
20**年,县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围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进一步降低门槛,努力增加办案数量,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健康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得到提升。20**年,市中心下达了370件的办案任务,法援中心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事故、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二是加大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规范受理、指派、办理、归档、统计等工作程序,切实增加办案数量。20**年,全县办结法律援助案件409件,超额完成全年办案任务。
二是经费保障上新台阶。法律援助经费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保障。20**年,全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4万元,福利彩票项目资金申报1万元,同级配套经费5万元,发放补贴12.3万元,对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是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取得新成果。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美誉度,坚持将宣传工作虚功做实。开展各类专项宣传活动。去年1至3月份,开展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农民工讨薪案件。同县残联联合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在大黄沟乡大黄沟村开展了法律援助进村居宣传活动等。
二、正确分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新常态,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到法律援助;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作出指示:“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看到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的门槛过高。目前经济困难标准普遍偏低,援助事项范围扩大不够灵活,与人口、经济发展情况相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仍然偏少。二是办案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法律服务人员忽视办案质量,管理意识、责任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虽属少数,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自身发展。在去年的案卷质量评查中,发现很多的问题,糊弄事、走过场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动脑子、千篇一律,甚至连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都搞不清楚,这些现象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三是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援助案件承办人直接或间接收取当事人财物,吃、拿、卡、要的现象依然突出。今年我们将决心出重拳,根据有关规定查处一批违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典型案例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在新常态下实现为民服务的新作为
面对新常态下的形势特点和任务要求,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的总目标,以发展为主题,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思路,以新的思维、新的举措,在服务困难群众、推进平安和谐发展中实现新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服务群众,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
法律援助作为服务困难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要求,端正和改善服务群众态度,不断巩固活动成果,一定要把服务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宗旨,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常怀爱民之心、多谋便民之策、大办利民之事,尽心竭力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在党委政府需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要敢于承办群体性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开展舆情分析工作,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政府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外部发展环境。要防止出现法律援助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的现象,确保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到位。
(二)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很快就要修订完成,修订取消事项范围的限制,同时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保线的两倍。针对这一新情况,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应对条例修订可能带来案件数量、咨询人数的大幅增长,考虑到现有人员、场所不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等一系列变化,早下手、早打算,确保实现新条例修改后第一年“开门红”。要利用条例修改机会,争取在人员、场所、经费等方面实现突破。
(三)采取措施,注重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效果质量。在近年来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法律援助的质量显得愈发重要。今年,全县要突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法律援助390件的办案任务。要创新思路,切实做好法律咨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承办机构要严格规范受理、初审、承办等环节的行为、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法援中心要做好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各环节的工作,为受援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
(四)加强自律,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监管
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及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办理法律援助援案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执业,不得违反《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等有关执业行为禁止情形,杜绝以贬损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得违反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的发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当事人财物,严禁变相办理援助案件套取案件补贴等等,我局将加大监督回访力度,以上情形一旦发生,经查实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五)围绕中心,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援助从根本上说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要坚持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积极开展调解、和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积极参加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多措并举,有声有色加强宣传工作
按照“针对性、有效性、无盲区”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在宣传中要选准“目标靶向”,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目标群体,设计专门方案,组织专门活动。要充分创新方式,拓展渠道,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等载体,做好传统宣传活动的同时,开动脑筋,丰富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手段,做到宣传立体化、全覆盖、无盲区。要注意主动收集、认真保存承办人员为受援人提供咨询、走访调查、接受锦旗以及参与处置群体性案件过程中的照片、视频,适时通过编印小册子、制作专题片等形式,积极主动向党政领导宣传法律援助在服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同志们,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平台和窗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困、暖民心的民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牢记责任,用心把握,真抓实干,一定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法律援助争取更加有利的政策,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履行好职责,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实现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提升。
在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今天利用上、下午几个小时的时间,11个市和承担中彩金项目的三个县级局介绍了本地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大家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时间不长,内容丰富,互相启发、相互借鉴,收获很大。厅法援处、法援中心部署推进下一步工作时,要注意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积极吸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近几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广大法律援助人员积极适应形势要求,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弱势群体和贫困百姓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把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有效指导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办理,加强与信访工作对接,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秦皇岛市全面建立法律援助介入信访工作机制,20**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2件。廊坊市凡涉及群体性、敏感性的案件都逐级上报市中心,由市中心派员参与调处。石家庄市12348热线舆情分析每月一期,及时总结分析有关热点法律问题。鹿泉市通过牵头、把关、顾问服务、联合办案等形式,有效参与解决重大、疑难案件。二是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20**年全省受理案件42261件,较20**年增长10.5%,援助50866人,较20**年增长17.6%。 唐山、保定两市增长幅度较大,分别达到81%、29%。三是部署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实施法律援助经费和案件质量检查,广泛开展案卷评查、庭审旁听和案件回访等工作,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邢台市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公开案件受理、审批、补贴发放情况。唐山市开展了优秀案卷评比活动。邯郸市将法律援助质量调查表与决定书一并送交申请人,并聘请监督员监督案件补贴发放。武强县成立局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设区市全部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24个监狱、劳教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开展农民工集中维权活动,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真正拉近了法律援助与群众的距离。邯郸市法律援助“七进”“基层行”、沧州市法律援助“五进”、保定市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唐山市法律援助进农家、进社区、张家口市法律援助进社区等活动都取得了良好成效。承德市实现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全覆盖,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办法》。徐水在全县304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五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援调对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等做法得到推广。衡水市坚持实施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有效发挥了激励作用。六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培育了一批国家、省和市级先进典型,法律援助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结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困难、困惑和问题。尽管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近几年发展较快,但与全国一些人口大省、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差距。整体工作态势与现实要求相比,还有五个方面的不适应。一是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与群众渴求不适应。近年来,我省办案量逐年增长,但对于7600多万人口的省份,当前42000多件的年办案量还远远不够。大家要算算本地人口的账、日常接触有关事件的账、群众访求的账,特别是通过大量的信访案件,来深刻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的不适应。很多信访难题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渠道给以帮助和解决,对此要高度重视。二是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与群众心理预期不适应。帮助群众打官司、提供法律帮助,不要求必须把官司打胜、不苛求群众诉求都能完全得到满足,但要看接待的热情不热情、办理的及时不及时、做的认真不认真、答复的满意不满意,总的讲就是要看责任是否到位、服务是否到位、应该取得的效果是否到位。在这些方面,一些案件的办理的确还不能尽如人意,与高标准要求相比、与群众预期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经费投入与业务需求不适应。这几年,中央投入大幅增长,但地方投入增长缓慢,远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尤其是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的增长比例更显不足。由于经费问题的羁绊,一些地方的好思路不能实现、好举措不能落实,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四是法律援助设施建设与便民服务的要求不适应。各地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了便捷服务,但全省189家法律援助机构,有专门接待场所的147家、设置在临街一层的43家、实行网上受理申请的27家,有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的139家,同便民利民的要求相比,尚有不小差距。五是领导重视程度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不适应。一些部门和领导,还没有真正把法律援助摆在尽政府责任、帮百姓解困的高度来看待、来对待,对法律援助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力度不够。
根据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现状,针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适应,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阳光工程、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认可。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解决现实问题、化解不和谐因素,越是生活水平大大提高、贫困人口大大减少的时候,越要把需要帮助的群众更多地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扩大覆盖面、提升办案量,在更广的领域、为更多的群众提供服务,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最能体现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的重要方面,这一点必须坚定不移。要结合实际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援助门槛,要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努力实现能援则援。要推动建立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继续深入实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重点解决对“中间层”、“夹心层”的服务覆盖问题。
二是着力提升办案质量。20**年,我们提出以“多办案、办好案”为主要工作目标,着力构建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格局构建之初,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了多办案上,通过办案服务广大群众、展示工作成绩,通过办案解决困难、带动整体工作。目前,全省年办案量已经从20**年的11600多件发展到20**年的42000多件,具备了一定的量的基础,这就需要在进一步提升办案量的基础上,着力加强质量建设,更有效地提升整体效益。20**年通过质量检查,发现了指派、管理不规范,代理、辩护准备不充分等问题,必须下大力予以解决。要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健全完善相关办案制度,严格程序、环节,保障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强质量管理源头建设。对资历较浅、办案经验不丰富的承办律师,要建立办案指导机制;对死刑、无期徒刑等重点案件的辩护、代理,要保障法律援助人员的资质和水平;对于点援制,大家有赞成的、有疑惑的,点援制是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也应予以提倡,但各地要注重实事求是,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要适时组织案件办理质量抽查和专家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培树办案典型、建立案卷范本,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是深化便民服务。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帮助,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使服务更加便捷,各地制定实施了很多好措施,采取了很多有效方式,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深入探索,只要有利于群众、只要为了工作,都可以进行尝试。要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和窗口建设,提高、完善标准,进一步上层次、上水平。要探索创新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方式,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要提高“12348”专线服务水平,加强设施建设,健全服务平台,加强值班人员配置,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确保规范、有效运行。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丰富完善维权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保障能力。保障不到位仍然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抓住这一薄弱环节有力推动。要继续加强协调,努力解决新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中的问题,特别是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人员、经费难以满足案件量大幅增加后的需求问题。这个问题非常迫切、非常现实,同时也给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只要努力去做,努力去争取,就一定能够开拓出一片新局面。要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吸附力。现在执行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制定于20**年,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对于办案补贴标准,要协调调整、适当提高,对办案补贴发放,要确保到位,今年要把这两项任务作为重要工作抓手,狠抓落实。补贴标准提高后,省厅要检查落实情况。要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实实在在的用于法律援助工作,严禁截留、挪用,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效益。对于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着手自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省厅将进行抽查。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鹿泉市成立由市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多元化援助主体协调联动的做法很好,这实际上是以法律援助为纽带的大法律服务,包括调解、法律顾问、律师服务以及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处理等。这是基层开展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人手少、任务多,必须强化领导,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整合职能。对于法律援助管理和办案人员,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职业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着力增强宗旨意识和为民服务能力。
就工作重点,谈了一些想法。有些是立足长远的考虑,有些是基于现实架构的一种可行之路。有些属于倡导性的,比如能援则援;有些属于示范性的,比如便民措施;有些属于约束性的,比如质量标准;有些属于禁止性的,比如经费管理。要做好工作,必须讲求工作方法,结合大家讲的想了几句话,与大家交流,为了方便记忆,概括为五个“头”。
第一个是“劲头”。要想干好工作必须有劲头。有些同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精神不振奋,遇到困难容易灰心。要加强教育引导,深刻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使命和责任,从帮助一个群众就是播撒一片阳光、化解一个矛盾就能团结一批群众的角度看问题,站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谋划开展工作。第二个是“彩头”。干工作要勇于出彩,创先争优、事争一流。希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摸索、实践,创新、出彩。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指出,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作为一个行业、一个领域,各地的法律援助工作都要进一步创造不凡业绩,如果每个市、县都有几项可圈可点的彩头,全省工作就是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第三个是“人头”。干好工作必须有人做事、有人担当。随着改革的深入、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发展,“小政府、大社会”的基本格局将会逐步形成,政府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依靠大幅增加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人员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不太现实。而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将会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我们工作的视角和重点,应该转向更多地动员和依靠律师、志愿者、法律院校学生等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应主要抓重大案件的协调、重要案件的示范。每名律师每年至少办两件法律援助案件,要作为硬性要求、考核标准,可以由法律援助部门就此进行审核,把一道关。第四个是“手头”。即经费问题。这是困扰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不少县(市、区)的法律援助经费没有列入预算,有的即使列入了也非常少,必须用更多的努力、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更实在的工作成效,赢得当地领导更多的重视和支持,其中办案量是最具有说服力的。第五个是“头头”。即抓“头头”、抓领导。要多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多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他们争得更多的重视和支持。再就是要把法援队伍的领导抓住抓好,法律援助管理处的领导和中心主任要得力、要尽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同志们,这次会议使我们进一步形成了共识、坚定了信心、凝聚了力量。我们要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昂扬的进取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高效服务,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刚才,XXX总结了去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布置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讲得很好,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提几点意见。
第一、要从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同志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周永康同志、吴爱英部长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上来,从服务和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要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和谐与稳定,也事关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意义十分重大,责任也十分重大。各法律援助中心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丰富法律援助工作的内涵,拓展法律援助的外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要坚持“大援助”与“大调解”相结合
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有相当多的案件,如赡养纠纷案件、抚养纠纷案件、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小、争议不大。这些案件如果动不动就让当事人去诉讼,既增加了诉讼成本,又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为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对这些“小案”,可以采取法律援助组织直接主持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结案,以促进和解解决。对达不成协议、又符合条件的,不能久调不决,要支持当事人通过诉讼依法解决。
第四、加强领导,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快速发展
一是要加强领导,把法律援助事业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尽可能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各法援机构要努力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机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脚踏实地、扎扎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要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通过组织队伍参加学习、考察和培训等活动,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技巧,增强法援专职队伍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实现法援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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