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18 18:55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珠海出台了什么创业扶持政策?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珠海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珠海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动高质量就业

一是实施“万名大学生学技能”计划,实行大学生“双证”(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就业模式。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是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推行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就业服务。由政府部门出资开发或购买的机关事业单位市政与治安管理、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应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三是全面推进“双百工程”、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计划,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培训体系。

四是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及补充保险等制度,健全促进就业、失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意见》指出,要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多渠道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探索通过就业创业服务券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服务。

据了解,通过实施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2015年以来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7615人、促进创业2856人(带动就业7692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54人。省市共建“广东珠海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挂牌成立,目前,全市已建立多家创业孵化基地(其中省级1家、市级7家、区级7家),并构建起“一园多基地”创业孵化平台,形成孵化规模效应和创业集聚效应。下一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全力抓好《意见》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确保新形势下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珠海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意见》提出将大众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新增长点,更加突出创业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性,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创业带动发展,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包括营造更优市场环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培训模式、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以及鼓励科研人员创业。

《意见》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具备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注重市场环境建设。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三证合一”、“一照多址”,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互联通,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搭建创业融资网上对接平台。

第二,注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和资金资助(奖补)等方式,大力扶持大力扶持科技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园区。

第三,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高层次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在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科技成果转化后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50%。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挖掘电子商务产业吸纳就业潜力。

珠海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意见》充分认识到就业的紧迫和重要性,提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是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机制。《意见》首次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提出将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建立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与人力资源匹配度高的项目。

二是结合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就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集聚项目,以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培养计划,鼓励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引领农村劳动力创业。

三是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向小微企业加快转移,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带动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保、岗位补贴等政策支持。四是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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