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怎么算
工资为劳动者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劳动法工资怎么算,希望能帮到你。
劳动法工资的计算方法
【工资 折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倍)×实际延长小时
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注: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工资的大陆情况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工资的台湾情况
在支付工资的那一天,称为“发薪日”,有法例保障,过期不支薪称为“欠薪”,雇员可以依《劳动基准法》等相关法律追讨雇主。
工资可以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
底薪:是每月每期最低的薪水保障额度。
时薪:是每小时的工作薪资,通常是打工族群的给薪方式,像是工读生,家庭教师(时薪收入最高的家庭教师,可达每小时五千以上的水平,二度就业妇女…等等。
佣金:和中国大陆情况一样。
津贴:包括交通津贴、住房津贴、教育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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