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接收函3篇

发布时间:2016-12-02 18:08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方协议接收函,仅供参考。

三方协议接收函篇一:

学校:

根据国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经面试考核,决定录用贵校200 届毕业生 同学到我单位就业。请贵校协助办理派遣相关手续。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三方协议接收函篇二:

大学:

我单位拟接收贵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__________(学号: )到我单位工作,请贵校协助办理派遣相关手续。

(加盖企业人事专用章)

年 月 日

派遣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县(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档案转寄单位名称:

档案转寄单位地址:

户口迁移地址:

如果档案由上级部门或人才保管,需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学生承诺

本人同意毕业后到 单位工作,并将于 年 月 日前到单位正式报到,如果逾期未报到或擅自改变接收单位,愿承担违约责任。

本人签字:

日期:

篇三: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

一、概念

★就业协议书: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由学校发放给毕业生用来签订就业协议的书面文件。它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共同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合同,协议三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书所涉及的三方关系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属平等主体关系,学校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属不完全平等主体关系,学校对协议书行使管理权及是否有效的认定权。按国家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法律上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有关权利和义务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使之特定化和具体化。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内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的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则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并按照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支付报酬,对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提供保障。

二、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没有经过学校鉴定登记的协议不列入学生就业方案。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鉴定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

2、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对于毕业生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的协议。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适用对象不同。劳动合同可适用于各类人员,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

三、就业协议书的意义:

1、政策规定

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国家政策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对报到证的开具、档案、户口、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的转接有明确的规定。毕业生走入社会将需要办理许多相关手续,而这些手续的办理依据就是就业协议书,因此学生要有法律意识,遵守国家的该项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依法维护自己的大学生权利。

2、合法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后用人单位就有接收学生的义务,是学生对自己就业机会的合法保障,能够顺利去单位就业;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报到证、做好档案转接、户口的迁移,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其档案将移交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3、重要凭证

凭就业协议书开具的报到证,学生可以直接去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办理档案与户口的落户手续,一年后当地人才服务机构会帮助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这时毕业生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国家干部归属人事部门管理,其他人员归属劳动部门管理),而毕业生今后事业发展想进入一些重要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或进入事业单位及报考公务员等的先决条件就是国家干部身份,因此广大毕业生一定要高度认识到这点的重要性,这是国家对毕业生权益保证的最重要体现;同时它也会涉及到毕业生工龄的计算、职称的评定等;协议书的签订是学生顺利落户的重要凭证,其他社会人员落户则相对较难,门槛较多,而落户与干部身份问题与以后经济适用房申请、婚姻登记、出国护照办理、考研考公务员、子女读书、身份证补办、退休年龄(工人55岁、干部60岁)、养老金交纳、社会保障政策、自主创业等等个人利益息息相关,不可忽视;另外,签订就业协议书是档案规范转递的重要凭证,学校依据协议书将档案转接到用人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涉及学生的工作履历等各项评价内容。

总之,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相当于给毕业生的一张通行“绿卡”,是毕业生拥有相对于其他社会人员更方便的一张通行证,同时,档案、户口在今后的生活中至关重要,切不可图一时方便,影响今后的发展,要按照就业协议书做好规范管理。

四、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并盖章,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无人事主管部门,加盖人事代理机构即所属地人才中心章),各系同意盖章,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至此正式完成协议书的签订。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生本人、用人单位三方各存一份就业协议书,并请妥善保管,毕业时需凭协议书报到。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操作流程

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签字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

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鉴证

毕业生所在系签字盖章

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签字盖章

↙ ↓ ↘

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一份

毕业生自留一份

用人单位一份

推荐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

发布人:学工处(部)审核人:学工处(部)发布时间:2011-10-12 11:26:45点击数量:19

1推荐表

毕业生推荐表是由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通过各高校发放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一般说来,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推荐表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提交推荐表。

(3)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2接收函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事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户口接收函。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书面证明材料,常见的有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而开具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正在为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证明等。

3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包含学校联系人、毕业生培养方式、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

就业协议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即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的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学校按照协议书内容,审核并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对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尚无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但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确定单位愿意接收、学生愿意去此单位工作、学校经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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