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6-15 19:28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做好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欢迎阅读。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冬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个家庭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县近期发生多起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主题班队会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新化县圳上镇株梓中学

12月12日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篇二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清明节期间,是农事和祭祀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火险火灾的高发期。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区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倡导文明祭祀,防范森林火灾。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清明节期间,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带头做好清明节文明祭祀,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用鲜花等文明方式祭奠,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郴州市一完小

3月30日

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

入春以来,我市持续干旱少雨,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家长能够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遵守森林高火险期内有关规定。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我市的森林高火险期。我区所有山林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家长配合做好子女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督导、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希望家长同志节日期间能够文明祭祖,不带火种进山,更不要违规用火。

珍惜生命,关注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宣传员的作用,在全区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同时注意教育学生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让我们共同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树立文明用火意识,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积极宣传、积极行动,杜绝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

李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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