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自然灾害知识

发布时间:2017-06-12 21:20

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自然灾害的知识,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自然灾害知识:自然灾害简介

地球上的自然变异,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变异,自然灾害孕育于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地球表面环境中。无时无地不在发生,当这种变异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时,即构成自然灾害。因为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包括以劳动为媒介的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灾害都是消极的或破坏的作用。所以说,自然灾害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是人类过去、现在、将来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世界范围内重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包括:旱灾、洪涝、台风、风暴潮、冻害、雹灾、海啸、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农林病虫害、宇宙辐射、赤潮(极少出现,出现了也影响小)等。

中国国土空间上常见的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是地理环境演化过程中的异常事件,却成为阻碍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自然因素之一。

自然灾害知识:自然灾害形成与分类

灾害是对能够给人类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事件总称。纵观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出,灾害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影响。因此,通常把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海啸;将以人为影响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人为灾害,如人为引起的火灾、交通事故和酸雨等。

影响自然灾害灾情大小的因素有三个:一是孕育灾害的环境(孕灾环境),二是导致灾害发生的因子(致灾因子),三是承受灾害的客体(受灾体)。

自然灾害形成的过程有长有短,有缓有急。有些自然灾害,当致灾因素的变化超过一定强度时,就会在几天、几小时甚至几分、几秒钟内表现为灾害行为,像火山爆发,地震、洪水、飓风、风暴潮、冰雹、雪灾、暴雨等,这类灾害称为突发性自然灾害。旱灾、农作物和森林的病、虫、草害等,虽然一般要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成灾,但灾害的形成和结束仍然比较快速、明显,所以也把它们列入突发性自然灾害。另外还有一些自然灾害是在致灾因素长期发展的情况下,逐渐显现成灾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等,这类灾害通常要几年或更长时间的发展,则称之为缓发性自然灾害。

许多自然灾害,特别是等级高、强度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以后,常常诱发出一连串的其他灾害接连发生,这种现象叫灾害链。灾害链中最早发生的起作用的灾害称为原生灾害;而由原生灾害所诱导出来的灾害则称为次生灾害。自然灾害发生之后,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和谐条件,由此还可以导生出一系列其它灾害,这些灾害泛称为衍生灾害。如大旱之后,地表与浅部淡水极度匮乏,迫使人们饮用深层含氟量较高的地下水,从而导致了氟病,这些都称为衍生灾害。

当然,灾害的过程往往是很复杂的,有时候一种灾害可由几种灾因引起,或者一种灾害因会同时引起好几种不同的灾害。这时,灾害类型的确定就要根据起主导作用的灾因和其主要表现形式而定。

自然灾害知识:自然灾害的主要影响

1、灾难会带来实质性的创伤和精神障碍;

2、绝大多数的痛苦在灾后一两年内消失,人们能够自我调整;

3、由灾难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碍非常少见;

4、有些灾难的整体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因为它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凝聚力;

5、灾难扰乱了组织、家庭以及个体生活。

自然灾害会引起压力、焦虑、压抑以及其它情绪和知觉问题。影响的时间以及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尽快适应仍然是未知数。在洪水、龙卷风、飓风以及其它自然灾害过后,受害者会表现出恶念、焦虑、压抑和其它情绪问题,这些问题会持续一年。

一种极度的灾难的持续效果,称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即经历了创伤以后,持续的、不必要的、无法控制的无关事件的念头,强烈的避免提及事件的愿望,睡眠障碍,社会退缩以及强烈警觉的焦虑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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