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既是九亿人口的农村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探讨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管理水平偏低
(1)领导认识和重视不够
从中央到地方就加强财务管理的文件、规章条例、规定和制度是相当多,也很明了,但部分领导和村干部对此工作还不够重视,从而造成各项制度执行和落实的力度不够。绝大多数村虽然制订了各项会计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却成了仅仅是贴在墙上、写在纸上、谈在嘴上的形式主义空文,基本上没有落到实处。
(2)缺乏科学的财务信息传输和评价激励机制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与城市经济相比相对较弱,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相对较低,农村的会计电算化水平仍旧比较低,财务信息化、公开化没有得到根本的发展,再加上缺乏完善的评价与约束机制,使得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偏低,无法适应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不规范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人员[7].根据目前我国村级的现状,对资金流量大、会计业务量大、经济发展较快的村级,应当设置会计机构。但是,一些应设立会计机构的村级,却往往没有设置相应的会计机构。有的村级即使设立了会计机构,但会计分工不明确,岗位设置不合理。在会计人员的选用上,有的村“任人唯亲”,有些村的会计甚至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兼,缺乏有效的监督。而绝大多数的村会计是村干部从本村村民中聘用,其工资待遇由村干部从本村收入中支付,导致财会人员无论从任职资格、自身利益还是劳动报酬上,都难免受到村干部的牵制。
(4)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由于经费紧张,财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村级财会人员学历较低,缺乏会计业务知识。经本人粗粗在胶南市珠海街道办事处抽样调查统计,只有部分村的会计拥有中专或大专学历,大多数村的会计是小学、初中文化,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会计不会记账,甚至没有听说过借贷记账法。有些村会计在月末、季末、年末编制会计报表时,往往不是根据账簿,从而造成帐表不符的想象普遍地存在着。
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1)衣兜“金库”
在财务管理中,“钱账分管”(会计管账、出纳管钱)是一条通则。但在一些地方却是财务主管揽权(书记或主任)揽权,出纳人员成了“票据保管员”.村级财务不到银行开设账户,普遍采用现金收付方式进行业务结算,现金没能按规定管理。有的村把现金存放在负责人的衣兜或家里,资金收付由村负责人一人说了算,形成了谁有权谁管钱,谁管钱谁花钱,权钱绝对集中的混乱局面。
(2)招待费失控、挥霍浪费严重
少数干部财经纪律观念淡薄,用公款吃喝、请送、考察、发送奖金补贴等。从审计中发现,目前还普遍存在许多村招待费用开支过大或严重超标,开支多、赔额多、欠账多等现象,如有些村人口不足千人,每年却花去招待费用数万元,有些村为避开审计,将招待费用巧立名目、变通报销。
(3)随意扣减农户粮食直补、征地拆迁费,甚至救灾等专项基金
2005年,中央取消农业税后,仍有村委会还在收取以前年度农业税尾欠,或者直接用退耕偿还资金、农户的征地拆迁款、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扣减农户的尾欠。笔者在延伸调研时发现有一村委会将征地拆迁款抵扣农业税尾欠竟达7万余元。
(4)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业务水平不高
有相当一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不知道农村民主理财工作应该做些什么事情。走向两个极端,一是认为权力特别大,不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去做;二是认为民主理财小组的设立流于形式,对农村财务没有实施有效的监督,从而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
(5)发包、出租欠规范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级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交通道路等建设项目日益增多,但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撇开制度,撇开监督,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投标;有些村发包、出租手续欠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8];还有些村付款收费欠规范,工程项目的付款没有取得统一的建筑业发票,或以领款凭证方式入账,成为了工程承包商逃税的“黑洞”;有的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些村提前收缴承包款和租金,对集体资产严重“透支”,导致集体利益受损。
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会计账务处理欠规范
(1)会计账簿、科目设置不规范
“糊涂账”、“流水账”、“包包账”较多,核算乱。如有些村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有总账没有明细账;有些村对同一经济业务前后年度会计账目处理不一致,总账、明细账不一致,原始凭证不规范;一些村委会的支出没有经手人或证明人,只有签收人。
(2)白条列支现象非常严重
如有些村级财务只是市场上购买的普通收据(无财政监制章)收取上级拨给的补助款、各种返还款、租金或承包费;还有些村委会的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都是白条列支,甚至有些大额工程款也是白条支付,这给村级财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往来结算票据使用混乱
部分村在与单位或农户发生经济往来时,不按规定使用往来结算票据,有的干脆不入账,使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受到很大影响,不利于发挥会计核算的监督作用。
(4)报账不及时,核算不清楚
有些村委会半年甚至一年才到经管站报账,有的原始发票反映的村级收入在一年后才入账,从中坐支;有些会计事项填写过于简单,无法分清真实性;还有的票据使用不规范,债券债务混乱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会计事项的真实性。
(5)工程、项目开支另行建账,甚至不记账,未能纳入总账之中
收入不纳入经管站上核算,违规收支转移。主要表现为部分村委会为了逃避经管站的监督,将村委会的山塘、林地等承包费、以前年度尾欠款、临街店面租金等不纳入经管站核算。既逃避了经管站的监督,又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笔者在调查某一乡镇财政决算时,发现一个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委会将商业区的门面租金收入未纳入经管站核算,金额达5万余元,主要用于招待费等开支。
(6)会计档案管理不善
由于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所以村级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会计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现象。我国《会计基础规范》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9].但是,很多村会计离职时,交接手续不健全或没有交接手续,无移交清册和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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