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通报范文
办公室是处理一种特定事务的地方或提供服务的地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办公室通报,供大家参考!
办公室通报范文一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自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带队暗查暗访1000多人次,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3个产煤省、40个产煤市进行了暗访督查,集中曝光和通报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典型案例,形成了有力震慑,推动各地区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据统计,截至12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已检查煤矿8383矿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85043项,发现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416起,行政罚款8175.9万元。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大检查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上面热、基层冷,政府部门热、企业冷的情况。
部分地区和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有的企业日常安全检查不认真、走形式,对上级提出要求仍不重视,不按要求检查。部分地区安全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监督不到位,工作不深入、不细致。部分地区检查煤矿数量偏少,进展慢,与“全覆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屡禁不止,一些煤矿企业无视事故血的教训,“要煤不要法,要钱不要命”,违法违规生产问题严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令人触目惊心。
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湖南、陕西、重庆、云南、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发现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云南省部分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河北、山西、河南、湖南、湖北、贵州、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有一些煤矿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标准或违反监管监察指令擅自复工复产。一些小煤矿安全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形同虚设,违规串联通风,风量不足等问题严重。
三是部分地区煤矿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力度弱,一些市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缺位,驻矿盯守形同虚设。
湖南省耒阳市、资兴市国土资源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现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不依法进行处置,放任其违法开采。辽宁省葫芦岛市鑫利煤矿、邱东煤矿长期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关职能部门均未发现。部分监管监察部门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现象,从各地报送的查处情况看,对查出的“八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产的多,但暂扣或吊销证照、罚款、提请关闭的少。
四是信息报送不规范。
部分地区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有的地区报送工作信息数据不全、案例内容简单;个别地区报送的信息审查不严,甚至出现前后不一致,存在明显错误的现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持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检查持续到3月底。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前一段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完成以“八查”为重点的全覆盖检查。凡是没有落实包矿盯守责任的煤矿,要抓紧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做到辖区内各类煤矿包矿盯守全覆盖。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检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各地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公安、电力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发挥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触犯法律的煤矿及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煤矿,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提请关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证照不全的各类煤矿,要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对长期停产停工的煤矿,相关部门要停止或限制其供电,停止火工品供应,加强监督巡检;对经批准进行隐患整改的煤矿,要明确专人盯守,明确整改内容,严控下井人数;对正常生产的煤矿,要加大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加大灾害治理力度。
三加大煤矿淘汰退出工作力度
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为抓手,加快淘汰退出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对应列入而未列入去产能规划的煤矿,要重点加强监管监察,积极引导淘汰退出;对列入2020年前去产能淘汰退出规划的矿井,要责令停产、注销相关证照并公告,不设“过渡期”或“回撤期”,并派专人严盯死守。其中不属于落后产能因资源枯竭经营困难退出的矿井因安置人员、回收设备等不能立即停产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一名企业领导负责,明确部门监管人员,明确每一个采掘工作面、每个采区、每个水平、每处矿井的封闭时间,明确限产、安全等措施,并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对灾害严重难以有效防治、长期停工停产整改无望、资源枯竭的煤矿,要坚决停止生产建设。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恢复生产前,要制定专门方案和措施,严格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批签字制度,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要加强对兼并重组和整合矿井的监督,督促兼并重组、整合技改主体企业“真投入、真整合、真技改”,加强对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的管理。对正常生产的矿井,要重点查系统是否完善可靠,采掘抽是否平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煤矿安监局要加强调度统计工作,每半个月调度1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并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联系人:蔡稳成,电话:010-64464007,电子邮箱:jcyc@chinasafety.gov.cn)。大检查结束后,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牵头对本地区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年1月23日
办公室通报范文二
机关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及《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区法制办公室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状况调查三个方面开展了201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今年上半年,区法制办会同管委会办公室、档案馆和机关各相关部门对2015年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筛查,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由主管部门提出清理意见,确保做到不存遗漏,不走过场。经清理后确认: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前有效文件14件,清理后继续有效文件10件,到期失效文件4件。此次审查工作中,各部门能够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所应具有的法定职权,能够明确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具体内容所应具有合法性、合理性要求,能够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程序。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共抽查了教育文化体育局文化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案卷“连(保税)文罚字〔2015〕第0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执法案卷“2015年度大保劳监字第001号”、“2015年度大保劳监字第019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大保行执罚决字〔2015〕第001号”、“大保行执罚决字〔2015〕第035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案卷“保卫传(当)罚字〔2015〕第001号”、“保卫医罚字〔2015〕第001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2015年度大保安监管罚字第001号”、“2015年度大保安监管罚字第004号”,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大保)市监罚字〔2015〕第1号”、“(大保)市监罚字〔2015〕第21号”共11卷。通过评查发现,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视,往年执法过程中以及案卷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克服,所查案卷均符合评查要求,案卷整体整理制作水平也较往年有了大幅度提高,卷宗整理有序,执法主体适格,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依据明确,执法程序正当,处罚决定执行完善。
三、行政执法状况调查情况
此次行政执法状况采取了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评查标准进行自评自查方式进行,评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法制办审查。从报告结果来看,各部门能够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试行)》具体规定进行自我约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得到良好实施,能做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各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方式创新能够得以完善和加强。对于实际执法过程中突发的问题、状况能够找到有效途径加以解决,极大地减少了矛盾激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无论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较以往得以加强。
此次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机关各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准备认真,提交的材料严格规范。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区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较往年有了大幅度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此次行政执法工作检查为契机,更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思想理念,更加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我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大连保税区法制办公室
年11月4日
办公室通报范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6年10月份以来,特别是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两轮督导,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推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共组织检查组43万多个,检查企业近150万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20万余项,依法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5万起,停产整顿企业3.9万家,关闭取缔企业1.3万家,依法暂扣吊销许可证照2.1万个,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发挥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预防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作用。
(一)迅速部署落实,强化组织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纷纷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下发通知进行传达学习贯彻,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加压加力,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各省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检查41次,其他省部级领导带队下基层检查调研300多人次。贵州省28个重点行业领域省级主管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吉林、海南等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优罚劣。
(二)坚持深查细究,着力提升大检查广度和深度。针对前期检查覆盖面小、检查存在盲区漏洞等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查细究,着力在全覆盖上下功夫。江苏省对作业场所单班从业人员超过30人的554家涉粉尘企业逐一普查。江西省要求企业自查率、县级检查率达到100%,市级抽查率达到30%以上。安徽省紧盯建筑施工、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细排查、严督查、快整改”的“铸安”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也都结合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严格监管执法措施,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各地区把隐患整治作为关键环节,采取挂牌督办、通报约谈、曝光问责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力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天津市建立市、区和乡镇街道领导重大隐患整改包联责任制,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负有责任的9名局级、6名处级和14名其他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贵州省执行“四级联动”日排查日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每天经政府负责人签字后逐级上报。湖北省开展重大隐患媒体曝光行动,在省报设置“隐患零容忍”专栏跟踪报道。四川省对近两年受过处罚的企业开展“回头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
(四)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深刻吸取近期煤矿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按照“八查”要求对所有煤矿开展彻查,并逐矿落实盯守责任,强化驻矿监管。河北省开展“双随机零点监察行动”,组成监察组于凌晨时分对停产停建等五类煤矿实施突击检查。四川省严格执行“市包县、县包矿”制度,挂包矿的市、县政府负责人每月至少暗查暗访1次。江苏省对矿井实行“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开展蹲点监察、表格化监察和“解剖式”监察。福建省组织煤矿“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对全省95处生产建设矿井逐一排查。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综合督查、联合检查、暗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督导,严厉问责,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走形式、走过场问题。北京市建立市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开展督导。云南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不及时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各相关部门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多轮督查检查活动。
二、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导检查及明察暗访的情况看,“政府热企业冷”、“上热下冷”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基层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措施和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一)动员部署仍存在盲区漏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一些地方和企业仍没有真正重视起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动作迟缓、流于形式。甘肃、青海等省部分县、乡政府和企业2016年12月份尚未收到上级的通知,部分企业甚至不知道这项工作。河北省石家庄市部分区县大检查方案雷同,没有结合实际进行细化。湖北省恩施州近两个月政府重点工作计划中安全生产工作只有一句话,缺少具体工作内容和针对性措施。有的地区还存在安监部门“单打独斗”、部门协调机制不畅、联合监管执法合力不强等问题。
(二)安全检查不认真不深入。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及企业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同于日常检查,走形式、走过场,一些明显的安全隐患没有被检查出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两轮督导抽查企业380余家,均是市、县有关部门多次检查过的企业,但仍存在大量隐患。山东省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企业只查学习记录和值班记录。山西省晋中市井下民爆物品专项检查以查阅资料代替现场核查。河南省郑州嵘昌集团所属多家煤矿对煤矿“八查”内容不清楚、未进行对照检查;新密市煤炭局干部检查煤矿从下井到升井仅用半个小时,对井下存在的明显问题视而不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永丰烟火制造公司未组织开展自查,只对政府部门查处的隐患进行整改。
(三)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得力。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和企业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一查了之,整改通知一发了之,跟踪督办不力,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治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2项重大火灾隐患中有10项的整改期限已过,但仍未完成整改,2项还未开始整改。湖南省娄底市、广东省深圳市对2016年上半年国务院安委会首批巡查发现的部分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到位。云南省富源东源金发煤业公司对当地监管部门2016年5月份指出的隐患问题至今未整改。
(四)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政府部门重检查轻执法,甚至只检查不处罚;有的安全审核、整改验收把关不严不实;部分驻矿安监员未认真履职,甚至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贵州省贵阳市检查企业6940家次,发现隐患9500余项,处罚金额仅55.1万元。湖南省衡阳市4个被抽查的煤矿均在超产越界、假借技改之名非法生产的行为,当地监管、国土部门多次检查均未查处。湖北省通山县有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均已过期,当地政府仍批准其复工复产。陕西省榆林市个别煤矿违法生产的煤炭获得政府发的煤管票,正常进入市场销售。云南省祥云县政府被省暗查组依法告知辖区存在非法煤矿3日后,仍不采取任何查处措施。辽宁省本溪县驻矿安监员帮助煤矿弄虚作假应付政府检查。
(五)企业违法违规现象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受当前经济回暖、能源价格上涨、节日临近需求旺盛等影响,一些企业罔顾安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2016年10月份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辽宁、黑龙江、贵州、云南等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存在煤矿超层越界、借整改之名违法生产、边技改边生产,甚至无证违法生产等问题。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淄博市在大检查期间发生3起非法生产造成的烟花爆竹事故。湖南省浏阳市危险化学品车辆违规挂靠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2017年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明确检查标准,严格工作要求,加强暗查暗访、突击抽查,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推动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重点地区继续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二)狠抓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120万余项隐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项督导与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及后续新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强化跟踪督办,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级抓好整改落实。要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推动企业切实排查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逐一复查。要加大督办问责力度,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视同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区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新一轮督导检查。
(三)强化安全监管,做好春节期间等重要时段安全工作。春节临近,交通运输繁忙、人员活动密集,加上冬季天气因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针对春节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强化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特别要严格春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四)认真谋划并抓好2017年重点工作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项工作部署,认真研究谋划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2017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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