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政治备考知识:教育事业

发布时间:2016-12-01 15:30

教育的好坏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发展。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三政治《教育事业》的备考知识以供大家学习。

初三政治备考知识:教育事业

教育事业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所以我们必须以教育为中心,把教育发摆在首要地位。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建设摆在首要地位。这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当今世界,各国之间激烈的经济和科技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和人才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说,教育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

(3)只有把教育搞上去,才能化人口大国为人才强国,化人口压力为人才优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战略主动地位。所以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初三政治备考知识:共同富裕

存在收入差距就不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答: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1)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但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形成示范效应并通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2)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必然存在先富和后富的问题。存在收入差距,正是先富和后富问题的具体体现。

(3)国家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如西部大开发,构建和谐社会等推动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者富者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初三政治备考知识:教育事业

初三政治备考知识:坚持改革

原因:我国现阶段存在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

目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性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内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的改革。

初三政治备考知识:维护权利

1、教育的重要意义: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基地,也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摇篮。教育能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能提高创新能力,提供知识、技术创新成果;能增强民族凝聚力。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教育物质帮助的权利。(2)、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容侵犯,一旦受到侵犯,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3、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中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尽的义务。

4、我们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和义务教育;遵守法律和学校规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学习任务。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5、经济权利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智力成果权等,其中,财产所有权是经济权利的重要内容。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经济权利。

6、财产所有权指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7、继承权是经济权利的一部分。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来实现的。

(1)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8、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只有进行发明、创作的特定人才能享有。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未成年人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智力成果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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