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镇江市二套房房贷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28 18:24

镇江市的贷款条件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年镇江市二套房房贷政策解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年镇江市二套房房贷政策如下

如果不贷公积金,而是贷按揭,二手房的首付是30%.如果你是公务员,可能可以申请到20% .

1:只要首付超过40%.具体的相关条款写出在下面.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2:现在国内的四大银行的关于第二套房子的贷款政策还没有下来,只是有一些小的银行的贷款政策已经出来了,向你这样的情况要在下面的银行中选择;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两家,他们是以个人为单位的,以前的贷款已经结清,再贷款仍然按第一套住房贷款处理的.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也是以个人为单位的,但是他们的政策是无论是否结清贷款,再购房都以第二套住房认定的.上述的贷款均以人民银行数据库中的信息为准.第二套房贷款的基本政策是首付4成,贷款的利率按同期的利率的1.1倍计算.

3:。“第二套房”明确为“以个人为单位”。根据细则,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查购房者的房产情况,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有尚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就视作第二套房。此外,即便购房者已经还清贷款,购房者再贷款购房,招行也算是第二套房贷。即按照首付四成,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不过客服人员表示,假如在一个家庭中,已经以丈夫的名义贷款买房,那么妻子或其子女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如果在央行征信系统里没有她们的名字,是可以不受以上限制的。

4:本报讯 (记者 陈琰) 备受关注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引起买房人极大关注。记者昨天从可靠渠道获悉,在银监会上周召集五大国有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后,监管部门暂时决定不下发实施细则。不过,各银行需将自己认定的标准到银监会报备。

据知情人士介绍,银监会要求银行报备相关方案主要为减少认识上的分歧。从前期部分银行拟订的相关标准来看,有的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有的以个人为单位;有的对已还清贷款的住房不予考虑,有的则正好相反。为改善这一局面,监管层刚为第二套房定下了几项“基调”:对已还清贷款或以公积金贷款的房产不做认定第二套房参考项,夫妻双方中一方已有房产,另一方再买房视作第一套房。

“我们将严格执行管理层的指示。”一股份制银行房贷部负责人表示,如果银监会对银行之前制定的相关方案不认同,那肯定要改。据了解,这家银行早前认定夫妻双方如有一人购房,另一人再买房则为第二套房,这一点与“基调”存在出入。另有国有银行房贷部负责人指出,眼下银监会只是说报备方案,这并不代表大家要执行完全一样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自行把握实施细节。据透露,现在已有一些银行倾向于以“共同借款人”来对第二套房进行认定,即夫妻双方中若有一方拥有住房,另一方再次买房且以夫妻两人为共同借款人的,这样的房产将视作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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