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象棋规则
中国象棋是起源于春秋战国,历经了上千年时间沉淀的一种棋类智力游戏;下面是有中国象棋规则,欢迎参阅。
第1条 走棋规则
1.1 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和,对局即终了。轮到走棋的一方,将某个棋子从一个交叉点走到另一个交叉点,或者吃掉对方的棋子而占领其交叉点,都算走了一着。双方各走一着,称为一个回合。
1.2 各种棋子的走法如下:
帅(将)每一着只许走一步,前进、后退、横走都可以,但不能走出“九宫”。将和帅不准在同一直线上直接对面,如一方已先占据,另一方必须回避。
士每一着只许沿“九宫”斜线走一步,可进可退。
相(象)不能越过“河界”,每一着斜走两步,可进可退,即俗称“相(象)走田字”。当田字中心有别的棋子时,俗称“塞(相)象眼”,则不许走过去。
马每着走一直(或一横)一斜,可进可退,即俗称“马走日字”。如果在要去的方向有别的棋子挡住。俗称“蹩马腿”,则不许走过去。
车每一着可以直进、直退、横走,不限步数。
炮在不吃子的时候,走法同车一样。
兵(卒)在没有过“河界”前,每着只许向前直走一步;过“河界”后,每着可向前直走或横走一步,但不能后退。
1.3 走一着棋时,如果己方棋子能够走到的位置有对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对方棋子吃掉而占领那个位置。只有炮吃子时必须隔一个棋子跳吃,即俗称“炮打隔子”。
除帅(将)外其他棋子都可以听任对方吃,或主动送吃。吃子的一方,必须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
口语歌:
马走日字,象飞田。车走直路,炮翻山。士走斜路护将边,小卒子一去不回还。车走直路马踏斜,相飞田子炮打隔,卒子过河了不得。
第2条 将死和困毙
2.1 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2.2 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第3条 胜、负、和
3.1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3.1.1 帅(将)被对方“将死”。
3.1.2 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
3.1.3 被“困毙”。
3.1.4 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走满规定的着数。
3.1.5 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3.1.6 走棋违反行棋规定。
3.1.7 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3.1.8 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规”。
3.1.9 自己宣布认输。
3.1.10 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3.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3.2.1 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
3.2.2 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3.2.3 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3.2.4 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规定,即在连续60个回合中(也可根据比赛等级酌减),双方都没有吃过一个棋子。
3.3 若出现平局现象,双方选择加赛一局或以抽签方式分出胜负。
第4条 摸子、落子、纠正错误
4.1 触摸自己方面的哪个棋子,就应走哪个棋子,除非所触摸的那个棋子,按行棋规定根本不能走,才可以另走别的棋子。
4.2 触摸对方的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只有当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4.3 先触摸自己的棋子,后又触摸对方的棋子,处理顺序如下:前者必须吃掉后者;无法吃掉时,必须走动前者——前者无法走时,必须用别的子吃掉后者——别的棋子也无法吃掉后者。另行走子。
4.4 先触摸对方的棋子,后又触摸自己的棋子,处理顺序如下:后者必须吃掉前者——无法吃掉时,必须用别的子吃掉前者——均无法吃时,必须走动后者——后者也无法走动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4.5 同时触摸双方棋子,处理顺序同4.4。
4.6 摆正棋子必须事先争得对方同意,而且只能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进行,否则以摸子论处。如系明显误碰某个棋子,不作摸子论处,
4.7 一着棋走了以后,不得再予更改。落子生根,以手离开棋子为准。
4.8 纠正先后走颠倒或棋子被意外挪位等错误,应及时进行,局后不受理。若错误系违反行棋规定,则按3.1.6款处理
第5条 犯规
5.1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犯规:
5.1.1 在对方走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有其他构成干扰对方注意力的行为。
5.1.2 在对局进行中,擅停、擅开棋钟。
5.1.3 提议作和经对方拒绝后,连续提出。
5.1.4 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核不属实。
5.1.5 摸触了己方不可能走动的棋子。
5.1.6 摸触了对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它。
第6条 对局结束
6.1 对局终了后,在记录纸上记录比赛结果及双方所用时间。犯规情况,双方棋手和裁判当场签字认可,为对局结果。
6.2 对局结束,棋手、裁判应及时退出赛场(另有当场比赛任务者除外)。
第7条 棋手须知
7.1 了解本规则的全部条款、比赛程序和章程心脏其他临时补充规定。出现问题,不得以“不了解”作为推诿的借口。
7.2 对局时,禁止随意离座或与任何人交谈及参考任何资料,禁止用棋具或借助纸笔等物对局势作分析研究.
7.3 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对方分散对方注意力,禁止一切妨碍比赛正常进行的言行。
7.4 对局进行中如有问题,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遇对方犯规时例外)。发生争议时,应当服从裁判,但可保留事后向竞赛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8条 棋例释义
8.1 对局中有时出现双方着法循环不变的重复局面。据以裁处这种局面的规则条例,称为“棋例”。
8.2 长将、长杀、长捉、一将一杀、一将一捉、一杀一捉等循环重复的攻击手段,统称为“禁止着法”。
闲着(含:兑、献、拦、跟)、数将一闲、数杀一闲、数捉一闲等着法,无论是否重复,统称为“允许着法”。
8.3 车、马、炮、过河兵(卒)、士、相(象),均算“子力”。帅(将)、未过河兵(卒),不算“子力”。“子力”简称“子”。子力价值是衡量子力得失的尺度,也是判断是否“捉子”的依据之一。原则上,一车相当于双马、双炮或一马一炮;马炮相等;士相(象)相等;过河兵(卒)价值浮动,一兵换取数子或一子换取数兵均不算得子。
第9条 棋例总则
9.1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单方面长将。
9.2 双方均为允许着法,双方不变作和。
9.3 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包括一方为长将),双方不变作和。
9.4 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应由前者变着,不变判负。
第10条 棋例通则
10.1允许帅(将)本身步步叫吃对方的棋子,按闲着处理。其他棋子和帅(将)同时捉吃或借帅(将)之力捉吃对方的棋子,均按捉处理。
10.2 兵(卒)本身捉吃对方的棋子(不含将、杀),按闲处理;如形成相互长打局面,则应按捉处理。
10.3 占据防守要点,立即构成简明和棋,附带产生的捉士相(象),按闲处理。
10.4 凡走子兼具多种作用时,应从重称呼和裁处。如杀兼捉,按杀;捉兼兑,按捉等,依此类推。
第11条 术语解释
11.1 将
凡走子直接攻击对方帅(将)者,称为“照将”,简称“将”。
11.2 杀
凡走子企图在下一着照将或连续照将,将死对方者,称为“杀着”,简称“杀”。
11.3 捉
凡走子后能够造成在下一着(包括从下一着开始运用连续照将或连续交换的手段)吃掉对方某个无根子,称为“捉”。
11.4 打
将、杀、捉等攻击手段,统称为“打”。
11.5 兑
凡走子可与同等子力互换吃去者,称为“邀兑”,简称“兑”。
11.6 献
凡无根子送吃,而对方同兵种子一旦吃掉此子后,不致立即被将死或立即在子力价值上遭受损失者,称为“献”。
11.7 拦
凡走子阻拦对方棋子的活动,而又不具攻击作用者,称为“拦”。
11.8 跟
凡走子盯牵对方有根子,而又不具攻击作用者,称为“跟”。
11.9 闲
凡走子性质不属于将、杀、捉,统称为“闲”。兑、献、拦、跟,均属“闲”的范畴。
11.10 长将
凡走子连续不停照将,而形成循环者,称为“长将”。
11.11 长杀
凡走子连续不停杀着,而形成循环者,称为“长杀”。
11.12 长捉
凡走子连续追捉一子或数子,而形成循环者,称为“长捉”。
11.13 长兑
凡走子连续不停邀兑,称为“长兑”。类似解释也适用于“长献”、“长拦”、“长跟”。
11.14 长打对长打
凡双方走子循环反复,步步是打,称为“长打对长打”。
11.15 长打对非长打
双方走子循环反复,一方步步是打,中间没有闲着,另一方中间有闲着,则称为“长打对非长打”。
11.16 有根子和无根子
凡有己方其他棋子(包括暗根)充分保护的子,称为“有根子”;反之,称为“无根子”。形式上是根,实际上起不到充分保护作用,称为假根或少根、假根子和少根子按无根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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