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院实习日记2篇
我的法院实习日记篇一
第一天实习日记
早晨八点半,校车载着我们一堆即将失业的准毕业生驶向出了校园,今天是我们实习的第一天。驶过三桥,便进入了高新区的繁华世界,三头两转,终于到了碉堡似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下车的那一刻,我们都有一种缅怀革命先烈董存瑞的悲壮之情……
入了大门,穿过广场,来到大厅,几经周折始得入了那狭窄的小门,进入碉堡内部。与政治部的大姐开了个小会之后,我有幸分到了民三庭。
指导老师唐副庭长,没想到简单的介绍几下之后,庭长就立即给我发了个艰巨的任务:“这份判决书明天得宣判,我修改完了,你把它输进电脑吧。”我翻了一下就晕了,二十多页!!!但是为了好好表现,我也就安安静静的坐在电脑面前,一个一个字的打进去了。一直到中午下班,还没完成一半,庭长说:我先走了,我只有一片钥匙,你要吃饭的话得保证这办公室得有个人。我在想,这庭长也太抠了吧,第一次见面也不给个吃饭的时间给我指导指导。还幸亏雄哥他们来了个人替我守办公室,不然我连午饭都吃不了咯……
中午吃饭之后,由于想好好表现,所以中午就在办公室加班了,虽然这十多天一直这么困,但实在是第一天不能松懈啊,哪知道忙了一中午还是没搞完,庭长回来的时候问了我一句:搞完了没?我真要吐血了,费力没讨好啊,任务太重,手太生,想好好表现都没能力。庭长笑了笑:接着搞,明天三点之前搞完了就行了。谁知道临六点下班的时候,还有三页法条没改完,不是雄哥,硕哥,沙姐过来催我,估计我还不知要忙到什么时候去了。
在市中心陪硕哥转了半条街买衣服,我也试了几件,发现像我这种型男能穿得衣服还真不少,只是囊中羞涩啊,一个学期只买了一件T恤,哈哈哈……但我觉得倒挺骄傲的,最少我不觉得买衣服是件必需的事情,再说,我得为我的西藏之旅考虑呢。回来之后已经是九点了,三人在堕落坑的小摊上吃了盒炒饭,再每人喝了瓶啤酒,酒意便渐渐涌上头了,实在想睡个大懒觉,但明早又得早起上班,在寝室漱洗毕,什么也不想干的就想睡了……
今天收获最多的莫过于关于法律文书的知识吧,我始料未及的是法律文书的要求这么严格,严格到一个符号,一种字体,字体大小,字间间距,称呼,汉字数字,阿拉伯数字,空格等等一系列细枝末节的注意事项。我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做法官严肃形象与严格要求,每删改一个地方我都生怕会对当事人造成什么难以磨合的影响,每改变一句表达我都有一种掌握别人命运的沉重之感,虽然庭长始终对我说改错改对都不会追究我的责任,但我始终感觉在如履薄冰。所以一整天都没忙完这个判决。但总的来说来是收获蛮大的,最少学到了不少实用性的东西。这个暑假不虚度……
第二天实习日记
早上六点起床,勿忙洗漱完毕就背个包出门了,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也是第一天正式上班,所以不能迟到。路上买了个馒头边啃边跑,到校门口时恰好赶上107路公车发动,幸运啊……
赶到碉堡中院的时候,才七点四十,总算没迟到啦,在电梯的镜子里竟然都发现自已的眼睛肿的像大哭过一场。一进门,发现庭长早已经安坐于办公椅了,庭长掏掏口袋拿出一片钥匙:诺,帮你配了一片钥匙,以后你就可以自由出入了。
上午的工作是接着昨天来的,还是昨天那份判决书,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修改完打印出来之后,拿到庭长,庭长又检查了一遍,还是有不少错误,又拿给我去补正,补正之后又让他检查,如此往复,我修改了四遍,他检查了五遍,最后还是不敢肯定判决书没有错误了。
已经将近中午了,由于下午就要就本案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庭长本打算如果调解不成就直接当庭宣判,最后出于判决书还可能存在错误,庭长不得不只准备调解书了,于是我的工作又转向了制作调解书,还一份赔偿义务方的协议书。
由于下午英明的庭长要求我当书记员出庭作调解笔录,所以,我的午休时间又暴毙了,我查啊查,找啊找,发现调解笔录不是像个录音机一样每句话都录下来,而是简单的几句重点了,我有信心了,但还是没准备休息。
约好三点开庭,结果被上诉人(被侵权人)三点半才来,调解进行了两个小时,双方就赔偿数额的问题进行了友好协商,各有苦衷,各作让步,十三万的赔偿额减少到了十二万,最后圆满达成协议。离分别之时还互换名片,这样的解决方式,我认为是最圆满不过了。
不过,让我困惑的地方也不在少数,首先是当事人包括法官都说的是湘潭话,我不仔细听的话基本上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另一个是,庭长在本案中确实起了一主持的作用,但是这种主持应该只限于引导他们谈话的重点和中心不会转移,而不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去劝说应该赔多少,或少赔多少,但是庭长两方面的都做了。
调解中间,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庭长单独将赔偿义务一方叫出庭外私自协商,侵权人回庭后的态度便稍有改变了,我不知道这在调解程序中是不是合法,但我应该能判断庭长对侵权人说了什么。鉴于我的实习身份,我也不好挑明。
然后就是庭长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就催促双方直接签定了调解书的送达回证,这在程序上是明显不合法的,虽然庭长这样做节省了人力物力,且有效的避免了双方反悔,但同时也剥夺了双方反悔权,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
这一次的调解很容易让我联想到了“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司法实践中,都普遍的认为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即认为要让当事人获得正义,即使诉讼拖得太久也没关系,公正相比于效率要重要。但是不记得谁说过: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如果因为拖延诉讼,当事人的权益就得不到及时保障。或者双方因为无止尽的诉讼而陷入缠讼的地步,最后一方赔得更多,另一方则因拖延而花费更大的成本,这也是不合理的。
我认为,公正和效率也是统一的,考虑公正问题时不仅应当只考虑当事人的公正,还应该考虑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这里的公正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利益”层面。如果一味以当事人为重心而进行缠诉,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同时对社会其他成员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体现了对纳税人财政的浪费。所以公正和效率的问题不能分开谈的。
再就是,本次调解是十分成功的,当事人之间化干戈为玉帛,还成了朋友。而且都对赔偿的数额比较满意,至于具体的判决数额,基于国家秘密,我也不能表说,判决书也因调解成功而沦为一堆废纸 。
但是对于庭长的多处违反程序问题我认为也是无可厚非的。这里是不是也涉及一个法官自由裁量和良性违法的问题呢,因为如果法官只是坐在堂上板个脸只说这个不能讲那也不能讲,那法官还不如用个录音机把自已的话录下来,等到有必要了就按下播放键:这个不需再议……再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违法的呢,作为一个法官,良性违法也是情有可原的,只要双方当事人满意,只要争议能得到完美解决,手段的事情就不必考虑那么多了。
所以,对于这次调解我很满意,我也见识到了调解的魅力了,这是我今天的感受……
第三天实习日记
清晨一觉睡到九点半,嘿嘿……也得感谢SIYB的同胞们让我请了这半天假,不然今早又得肿着个眼睛去碉堡法院啦,昨晚深夜两点被《岁月神偷》感动的稀里哗啦的,虽又有点熬夜之嫌,但毕竟心理有些安慰,至少睡到了九点嘛。
洗漱毕就去经管楼见了指导老师,一下子过去了半小时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烈日当空了,那个汗啊,跑了回了一趟宿舍,又跑了一趟法学校交任务,又跑回寝室准备大扫卫生的时候,S又打电话过来催吃饭了,在乐园的小窝里吃得汗流浃背,一上午的时间就全是与汗水相伴啦……
中午搞完卫生,已经是一点多了,于是,我又顶着个大太阳坐着摇摆的107回到了碉堡法院,上了一会儿网庭长大人就来了。
“庭长,下午有事嘛?”
“怎么会没事,这里有三个判决书,你根椐这三篇判决书改成三篇审理报告书。”
一小时过去,任务圆满完成。
“庭长,还有事嘛?”
“没有了……”
“庭长,我不想老改法律文书,我想看看案卷。”
“那行啊,这有刚收到的三个案件,你看一下吧,根据这三个案子自已每个拟个审查报告出来……”
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案子都没看完。雄哥,硕哥又准时出现在了我的办公室门口……
庭长发话了:四天后开庭,别急,带回去做……
暮色已沉沉了,似要下雨了,在市里买了套衣服,买回之后发现不想穿,真的要老啦,买衣服的心情都没有了……
今天收获最多的就是审理报告的格式吧,基本框架和术语都滥熟了,修改之后也是PERFECT了。下学期的法律文书课应该不会听得很晦涩了。
现在越来越觉得有必要端正自已的态度了,法律和经济都是很实用的学科,平时上课的时候还是少发呆的好,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金钱,现在想做的事情很多,但又总觉得时间不够去分配,而且每天都完不成任务,包括庭长布置的作业,所以总觉得有做不完的事,还是自已没分配好时间,没做好计划的原故吧,加油加油……
第四天实习日志
由于昨晚逛街回来的太晚,所以只写了篇昨天的日志就已经困得不行了。
今早在摇摆的107上匆匆的看了一份判决书,就到了碉堡中院了,以为自已要迟到了,没想到又是七点四十分,也以为今天没任务了(因为昨天的三份审理报告一份也没拟出来),没想到庭长说:十二号有66、67号案子开庭,你至少要在12号之前把两份调解协议的方案做出来。
干坐了一上午,看了一叠厚厚的案卷袋,还是没一点眉目,不是上诉请求会得不到支持,就是2B一审法院判的太离谱而自相矛盾,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一审法院的漏洞,又发现如果和当事人说明调解根据的话,就会有更大的纠纷。
中午睡的半小时是四天以来睡的第一个午觉,下午精神足足的又去见了一次当事人,不过,这次我是旁观者。看着书记员记录,听着不太懂的湘潭话,我也半朦半懂的明白了些谈话的内容。评审结束后庭长对我说: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做一个优秀的书记员。原来法官也是这么一级一级的爬上去的……
下午接着写调解协议,写了两小时初步算完成了一份了,但是赔偿数额是没有根据的。临下班时庭长还在催,我也就不好意思的请求再往后推啦。
出法院之后,一同学感慨一句:明天是星期六咯。我恍然大悟,原来可以休息啦,哈哈,这些天真的是忙晕了。虽然可能在别人看来我也没做多少事,而且我也觉得自已没做多少事,但是就是做不完,可能是个人能力问题吧。
我真的不得不惊叹对法官的严格要求。一份文书改了又改,看了又看,稍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要不惜纸墨的再打印一遍。而且基层法官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的法律素质是相差悬殊的两个级别,基层法院的判决真的是漏洞百出。推开法律适用和认定事实不说,光就判决书的形式就是千疮百孔,格式不对,符号错误,有时自已认定的责任分配比例,却不按其判决,更甚的是,有判决书前面几点举证用阿拉伯数字,后面突然蹦出了罗马数字。有的还把原告的名字写错了,有的还竟然把审判长的名字和审判员的名字对调。作为中国最有受案最多,救济最多的基层法院怎么可以这么不严谨?
第七天实习日记
匆忙洗完衣服,想洗个缓解疲劳的热水澡,于是借着烧水的空闲把今天的日志写了。
我总觉得第七天不是个好日子,因为上帝在第七天创造了人。由于人的存在,这世界所有的美好都会带有那么多的瑕眦和不完美。比如正义。
一条公路的弯道边堆了一堆沙子,农夫高高兴兴的骑着摩托载着自已妻子和岳母回家,绕过沙子的时候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三轮车相撞,农夫截肢,农妇十级伤残,岳母不幸死亡。这仅仅是一切不幸的开始……
伤者因医疗费,伤残赔偿等总损失达到30万,虽说对于一死两残的受害方30万元可能弥补不了什么,但是这三十万对于同样出生农民的三轮车司机来说同样是个巨大数字,一审法院虽然认定原告负65%的责任,三轮司机负20%的责任,堆放沙子的老农负15%的责任,但都是在交强险之外的余额的比例分担,所以,被告的赔偿的数额仍然将近十三万。堆沙子的老农也要负担4万块钱的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今天上午审的就是这个案子,二审审了将近三个小时,最后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坚决一致的不同意调解。休庭之后,庭长私下又单独一个一个的进行了调解,左边放个棉花糖,右边放个烟雾弹,左右各糊弄一翻,最后伤者一方好不容易答应少赔付4.7万时,三轮司机和老农又不答应,坚持认为自已没过错,还倔着说就算告到最高法也要告。
调解不成了,我辛苦了三天的三个调解方案也泡汤了,但我心有感触的不是这个,我之前一直挺反感庭长这样糊弄人,有时还为了效率而违反程序。但是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调解具有的魅力,在于它所具有的效率以及他解决纠纷的相对彻底性。我不管庭长做出什么带有欺骗性质的劝解,只要能让当事人心安理得的接受,只要能彻底解决纠纷,就无可厚非了。
而对于三方当事人,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到了二审他们都已经没钱请律师了,穿着个拖鞋,披着满是汗渍黄斑的衬衣。从他们脸上的皱纹你就能感受到他们所经历的沧桑以及无奈。所以,你也能体会到他们为什么都只能站在自已的立场考虑自已的利益。中国的农民都是简朴的,这种简朴往丑了讲就是自私,可是你能怪他们吗?你能怪一辆无证无照,逃避修检,只为谋求最低生活标准的司机没交强制保险费吗?
这种自私就往往表现出一种接近极端的自我防卫,也往往是这种自我的固执会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用,一个律师都请不起了,还想申诉?还想不惜代价告到最高法院?
其实这场案子无论怎么判下来都安慰不了任何人,而只有通过调解才能有所缓解,也就是一个人情的问题。
我觉得法治其实在很多涉及人情因素的纠纷上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承认法治,但我也支持人治。
真的无法表达自已的心情,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一个人可能有责任,但并不是一个人要承担责任就说明他错了,当我们不能从当事人的角度去得到正义时,我们只能回头看看是不是社会错了,是不是法律错了……
接下来两天又得做一个案子的调解方案,然后庭长又出乎意料的让我去主持调解,不管怎样,我都得感谢庭长让我做了这么多事,学了这么多实用的东西,加油吧,只要自已努力了,就不要在乎自已能不能调解成功……
第八天实习日记
今天一整天就专门研究后天我要主持调解的案子,总算有点眉目了,今晚就能做出来了吧。
上班不久后就陪着庭长又做了一份申诉笔录,这次庭长查都不查一下,就直接让我打印了出来。看来庭长对我现在是比较放心的。
中午在书记员的办公室睡了一觉,倒还舒服,就是没庭长办公室的沙发大 ,作了个荒诞不经的梦,估计是永州那个案子太深刻了。所以下午状态并不比上午精神,但总算把案子里来历不明的数字与不太明确的表述弄懂了。今晚再加一下班,估计方案的事情就解决了,就那去怎么调解了。
回来的时候下起了雨,下车后,和哥们开了句玩笑,没想到他会生那么大气,一路上闷不坑声的自走前头,我是没想去计较什么了。看了这么多天案子,也旁听了这么多次庭审,我真的觉得有时候在生活中我们计较的东西太多了,当你看不到受害者斑驳苍老的皱纹里横流的老泪,听不到伤者在病床上看到自已残缺的大腿而撕心裂肺,听不到伤者的亲属因忍受的痛苦而发出声声沉沉的叹息时,你就不会明白生活赐予了我们多少喜乐。
我们的生活都太安稳了,所以才会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这么耿耿于怀。在小的时候我们都会想,要是哪一天爸爸妈妈突然离开我们了怎么办?然后越想越执著,越想越伤心,最后把头蒙在被子里偷偷的哭。而这一切也终于没发生,我们也大了,也就觉得想这些东西很无聊,最后这样想的念头也没有了。
可是现在我要问:如果你爸爸妈妈,或者你身边的人,或者你爱的亲人,或者最爱的恋人在某一天突然离你而去,你考虑过那一天吗?
那一天,你可能拉着爱人的手一起在路边散步,彼此依偎的望着晚霞而希望能永远这样浪漫的沿着这条街走下去的时候,一辆失控的小车朝你们冲了过来。
那一天,你的子女可能在明敞的教室里上课,那声声充满童趣的朗诵总会勾起你儿时甜美的记忆,而一场突来的地震瞬间把你的甜美震碎。
那一天,你们幸福的一家正在安谧的睡眠中,你可能刚刚哄着你可爱淘气的宝贝睡着,你可能刚刚设好闹钟等待明天的朝阳。而正当你准备敞在舒适的大床上享受着一天劳累之后的安眠时,一场大火把你一切的美梦烧成灰烬。
一次车祸,一次地震,一场大火,一个个不经意的瞬间……
突然之间什么都没了,突然之间生活变得毫无意义,突然之间觉得原本生存就是一次无聊的旅行……
要珍惜身边的人,不管他过得怎么样,不管他是否值得你赞扬,不管她曾多么的伤害过你。
我们经历那么多苦恼,我们体会到那么多绝望,可是我们真的痛苦,真的绝望吗?在没体会到真正的失去之前就不要无限的把自已的感受扩大化……
我们都很幸福,但要学会珍惜……
我的法院实习日记篇二
去年暑假在家的时候,曾在我们市(xx市)基层人民法院实习过20多天,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有了亲身体验,至少对我们延边州基层人民法院的上上下下有了初浅的认识。然而这次在中级人民法院(在延吉市)——在朝鲜族自治区域最高级别的法院实习,来到这儿的第一天就感觉到所面临的挑战并不像去年那样轻松而简单,也感觉到通过这次的实习所要学到的会很多很多,也深深地体会到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艰辛。
这一周对我来说是一个适应阶段。我所在的法院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因此它有自己独特的一面。民族自治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与那些北京的法院不同之处是,在法律适用上法院所适用的更多的是根据我们民族特色而制定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也可以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使用我们自己的语言。延边州法院去年一年受理的案件将近三千起,其中一审案件有400多件,二审案件有2500多件。二审案件中,最多的就是民事案件,其次就是执行、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
我被安排在民四庭,是专门负责房地产案件的,即与地产或房产而引起的或与之稍微能搭上边的案子都由民四庭负责审理。带我的法官是从基层法院调到州法院的年轻的李法官,两年前刚通过司法考试。他对我的要求并不苛刻,可能是刚刚开始,所以对我还是面带着微笑,向我介绍法院的大致情况和本庭的最近任务。在与法官的交谈中,也深深感觉到法官的渊博和作为审判长的姿态,虽然只有一周,但第一天我就感觉到这位法官极其认真。
说到这一周的实习工作,可以说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只是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到庭询问,其次就是“打字练习”,即输入缺少电子版的资料,如判决书、裁定书等。因为是二审,所以法官在写审理报告和裁判文书的时候,就需要原审法院的判决书和上诉状上的内容,但有些资料只有书面的,原审法院并没有提交电子版,所以为了减轻法官的工作量,法官就会布置给书记员或打印室输入。还记得第一天的时候,那天下午法官说想测一下我的打字速度,便把没有电子版的文书给我输入。因为是第一天,又想到要给自己“加加分”,我在电脑面前,在键盘上迅速的移动我的十根手指,最后整整花了四十分钟才输入完一份判决书,总共2500多字,平均速度才60字/分钟。可没想到的是竟然得到了法官的认可,他说这个基本上达到了作为书记员的打字要求。接下来的几天,法官就给我安排输入判决书的任务,大概有八份。就这样,我在中院的一周几乎是在打字练习中度过的,我觉得我的打字速度还有点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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