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新政落地 逾六期将被限制贷款

发布时间:2017-04-21 17:28

2014年3月份开始征求意见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历时两年,终于落地。2016年3月7日起,广州将实施新“办法”,有效期为5年。

广州公积金新政落地 逾六期将被限制贷款

连缴6个月可申贷 异地公贷已落地

“办法”规定,在广州缴存公积金以及签订了互贷合作协议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据悉早在2009年,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2015年7月,广州与清远之间实现公积金互贷业务。

此外,从2015年10月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已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也可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贷。

“三贷”、别墅均被叫停

新办法明确要求,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公积金(含)以上的职工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职工在结清第一套购房公积金贷款后,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可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进行二次购房。据介绍,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一直没有明确的限制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有被暂停过,此次在办法中进一步明确。

除了“三贷”外,办法中不予贷款的情形还包括: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的这两种情形。其中低密度商品住房主要是指别墅,由此看来公积金贷款仍是以支持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为主。

6期没还贷 将被限制贷款

另外,“办法”还规定限制贷款的包括以下几种骗提骗贷的情况: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其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住房贷款逾期要求不能超过6期的标准相对严苛,需要大家予以重视。

单人贷款上限60万元 两人100万元

在可贷额度方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高额度为100万元。

公贷首付两成二套四成

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就同一房产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而目前广州地区银行普遍规定,首套房低三成首付,二套房首付要七成,因此除非是纯公积金贷款,否则难享低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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